市議員陳俞融關心交通事件裁罰收入預算,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5)日進行定期會三讀議案第二讀會,市議員陳俞融關心交通事件裁罰收入預算,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交通局說明,收繳交通違規罰鍰後,均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分配的罰鍰收入,應至少提撥12%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比例分配所得罰鍰,台中市相關機關包含交通局、警察局、教育局等單位各年度皆依業務需求提出相關計畫,年度運用在交通執法及交通安全改善的金額均符合或高於法規規定。
交通局表示,為改善交通安全,持續檢討各項道路交通工程設施,設置標線型人行道、綠斑馬、行人專用號誌、行人專用/早開時相等行人友善設施,並透過各項管道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後續將滾動檢視各道路條件與需求,逐年編列預算並爭取補助,優化各項交通設施,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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