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租金補貼案請市府都發局與地稅局合作 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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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居住正義,政府近年來陸續興建社會住宅、推動各項租金補貼政策。台中市議員楊大鋐今(12日)質詢指出112年以後中央租金補貼案件由地方政府協助審查,惟先前發生多起因房屋稅率問題致民眾資格不符,建請市府都發局與地稅局合作,於審查時主動介入輔導更改稅籍,以保障民眾權益。
楊大鋐表示,去年接獲民眾陳情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結果因為房屋稅率不符、被中央要求返還「溢領」租金,因中央政府未做好事前審查,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經質詢後,市府介入協助民眾,由地方稅務局辦理房屋稅變更稅籍稅率為住家用,並追溯至各該年度之審查基準日,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也認定該房屋即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之作業規定,現已撤回原處分。
對此,楊大鋐也向市府表達感謝,謝謝都發局、地稅局橫向聯繫來協助民眾,讓來台中工作的青年得以安居。
因111年度擴大租金補貼中央審查能力不足、問題層出不窮,112年以後的申請案件都轉由地方政府協助審查。楊大鋐問,都發局審查租金補貼案件有無精進措施?而113年又有多少案件是因房屋稅率不符影響民眾資格?
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說,經過議員質詢後,都發局在審查民眾申請租金補貼案如有稅率問題,地稅局都會隨時協助。例如,倘申請房屋稅率為營業用,地稅局會主動介入輔導改為住宅用。但今年申請案件陸續進來、數量不多,不過目前已完成輔導約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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