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園地公開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讀者可在留言欄張貼個人見解》 茲就國民黨籍臺中市議員以錯誤之內容散播本公司因執行「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門票代售暨入口驗票委託服務案」而獲取暴利一事,該等內容嚴重不實,為免社會大眾誤解,甚或生有以訛傳訛之情事,本公司特此聲明如下,以正視聽: 一、查,本案係由臺中市政府依法定程序進行公開召標,共有四組廠商進行投標,而本公司係與「時藝多媒體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東元捷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同投標並共同執行,合先敘明。 二、次查,本案總預算金額為3.82億,得標廠商執行內容包含:300萬張市民免費RFID花博卡製作、售票軟硬體及出入口驗票設備、門票銷售服務、現場售驗票服務人力、行銷宣傳、稅務支出等;其中市民免費RFID花博卡300萬張製作成本計1.5億,驗票軟硬體計約2.2億,另現場營運1.4億及提供媒體宣傳5,000萬,執行本案所需成本高達5.1億。 三、再查,部分議員指摘本公司一張票賺取230元暴利之不實言論,然而,對照臺北花博銷售情況,臺北花博門票雖全票票價為300元,但實際銷售佔比為8.18%,總結換算各種通路售票管道後,售票均值為159元;臺中花博除參照臺北花博之售票方式外,臺中市政府為鼓勵市民參與花博,並建置300萬張市民免費RFID花博卡,提供市民一日免費參觀花博的優惠,此外,臺中花博門票除了一般購票,尚有旅行社等大宗切票單位,預估屆時臺中花博門票的均值,將低於146元,較臺北花博的均值低;另扣除廠商每張售票須繳回市府的120元,每張售票營收為26元,且前述26元營收尚未扣除營業及稅務費用,斷無議員所指每張售票獲利高達230元之情形。 四、末查,本案之整體票務銷售張數預估為800萬參與人次,其中尚須扣除300萬張市民免費RFID花博卡及140萬張免費入園人次(包含弱勢族群及其他法定免費人士等),故剩餘360萬參與人次始為本案實際得銷售之目標張數。 按「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以散布文字、圖畫之方式毀損他人名譽者為「加重誹謗罪」,乃刑法第310條所明定。今為端正視聽並免社會大眾以訛傳訛,本公司已就該等散播不實言論之市議員完成蒐證,並將逕行依法訴追相關人等之民刑事責任,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