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開議,監督與合作如何平衡?——從議事廳看「權力制衡」的專業對話
新華報導\特稿
臺中市議會開議期間,市府官員與議員的互動總成為鎂光燈焦點。官員備詢時謹慎回應,議員質詢時言詞犀利。然而,當「監督市政」遇上「政策辯護」,雙方是否必然陷入「官員卑屈、議員盛氣」的對立框架?這場權力制衡的攻防,實則考驗著民主政治中「專業對話」的底蘊。
權力制衡的本質:法理框架下的角色分工
根據《地方制度法》,市議會與市府分屬立法權與行政權,議員的質詢權與官員的答詢義務,是民主問責的核心機制。例如,市議會定期會中,官員必須報告政策進度,如市長的施政總報告;議員則透過質詢釐清疑點,如議員追查「台中通」會員數。此互動本質是「釐清真相」,而非「權力壓迫」。
然而,當議場淪為「政治表演舞台」,角色分工可能扭曲:
官員的「卑屈」困境:部分官員為避免爭議,傾向「過度防禦」,例如僅以制式數據回應,卻未說明政策邏輯,反加深「官僚卸責」的質疑。
議員的「盛氣」爭議:質詢若側重「聲量最大化」,例如以片段資訊抨擊,如影視投資回收250萬的單一案例,卻忽略政策全貌,易流於情緒動員。
案例解析:對立vs.建設性對話的關鍵差異
數位治理局爭議:從衝突到釐清
議員質疑「台中通」會員數灌水,要求重新定位該局職能。此案例中,若官員僅辯解「數據無誤」,恐加深不信任;反之,數位局若主動公開會員定義標準,如活躍用戶比例,並說明APP功能迭代規劃,便能將質疑轉為政策優化契機。
影視投資辯論:效益評估的專業缺口
議員批評市府投資《周處除三害》僅回收250萬元,但若雙方聚焦「文化政策評估指標」,如城市行銷效益、長期產業鏈結,而非糾結單一數字,便能提升討論層次。
關鍵在於:監督應基於事實脈絡,回應需直球對決。
「卑屈」與「盛氣」的結構性成因
議事規則的限制:
議員質詢時間有限(通常每人不超過15分鐘)為凸顯議題,可能以激烈言詞吸引關注;官員則因「不得反質詢」的規定,難以即時釐清誤解,形成「單向壓迫」的錯覺。
民意政治的壓力:
議員需向選民證明「強力監督」,官員則須維護行政團隊威信,兩者皆受輿論與選票驅動。例如台中購物節的成效辯論,實則涉及「經濟數據」與「民眾感受」的落差。
資訊不對稱的惡性循環:
若市府未主動公開政策評估方法,如預算分配邏輯、跨局處協調機制。議員只能依片面資訊質疑,官員被迫被動澄清,易使互動陷入零和博弈。
解方:從「對抗」走向「協作」的三大基石
強化政策論述的透明度
市府應建立「政策白皮書」機制,定期公開決策依據(如委外研究報告、專家諮詢紀錄),降低議員「為問而問」的必要性。
質詢文化的專業轉型
議員可參考國外「專案聽證會」模式,針對重大議題(如台中捷運藍線爭議)召集專家與官員共同檢視,取代即興式質詢。
民主深化,始於「放下身段」的勇氣
議會是民主的縮影,但問政品質不該由「音量」或「姿態」決定。官員無需卑屈,只需誠實面對政策利弊;議員不必盛氣,但須精準提問。當雙方皆能放下政治計算,回歸「為市民找解方」的初衷,議事廳方能真正成為進步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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