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區醫美診所驚魂!職業槍手受雇新春團拜連開3槍 檢方痛斥惡性重大求處15年重刑
新華\在線報導
臺北地檢署於今日針對發生在臺北市大安區某醫美診所的執行長槍擊案正式偵查終結。檢察官李明哲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深入調查後,認定被告林○翔受不詳幕後主使者買通,在公共場所公然持槍射擊,其行徑不僅嚴重威脅公共安全,更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衝擊。檢方依重傷害未遂、非法持有槍砲彈藥及持槍於公共場所射擊等多項罪嫌將其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5年的重刑。
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事件發生於115年2月21日。根據起訴事實指出,林○翔明知蕭○松擔任煥○美形診所仁愛館執行長,且疑似因投資生技公司等事宜與人產生糾紛,遂接受幕後主使者的指示與報酬,擔任此案的執行槍手。案發當日清晨8時22分,林○翔便攜帶具殺傷力的槍彈,身著深色衣物並配戴鴨舌帽,搭乘計程車前往診所附近埋伏。儘管當時正值春節期間,現場出入人員眾多,林○翔仍選在中午12時41分,趁蕭○松主持新春團拜之際,近距離朝其連續射擊3槍。其中2槍擊中蕭○松雙腿,造成其右下肢腔室症候群及骨折等嚴重傷害,另有3名診所員工不幸遭流彈波及受傷,現場陷入極度混亂。
林○翔在犯案後展現出極高的反偵查意識與預謀性。他在短短不到12小時內,透過多種交通工具轉換與5次變裝,企圖製造偵查斷點。從大安區逃逸後,他先在福華飯店後方進行第1次變裝,隨後一路往士林、林口、桃園、苗栗及臺中等地移動。期間他不但在運動用品店與服飾店購買新衣替換,甚至在旅館廁所內再次變裝,試圖掩蓋其面部特徵。檢警指出,這種縝密的逃亡計畫與接應掩護,顯示這並非單獨偶發的衝動犯行,而是經過嚴格策劃的職業化犯罪行為。
警方最終於115年2月26日凌晨,在嘉義縣番路鄉將林○翔拘提到案,並當場扣得現金21萬元、西瓜刀及折疊刀等30餘把凶器。然而,林○翔到案後對於作案動機及槍彈來源始終交代不清,顯然有意迴護尚未到案的幕後主使者與共犯。檢方審酌被告林○翔於115年2月17日才因另一起槍砲案獲得交保,竟在短短4天後再度犯下此等惡劣罪行,足見其毫無悔改之心。
檢方在量刑意見中強調,被告林○翔正值盛年卻不思正當營生,甘願充當他人打手,以極端暴力手段達成目的,造成被害人身心巨大痛苦。為了維護法治尊嚴並給予社會警示,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5年有期徒刑。此案也再次提醒,司法機關對於任何公然挑戰治安、非法持槍傷人的行為,絕不寬貸,必將追查到底,讓幕後黑手與執行者均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