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登陸春晚:遊走兩岸紅線的藝術與政治角力
新華報導\特稿 每逢農曆春節,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簡稱春晚)不僅是全球華人關注的焦點,對於台灣藝人而言,它更像是一面映照兩岸關係敏感神經的稜鏡。近年來,台灣藝人赴陸參與春晚或相關活動,屢屢引發台灣社會的熱議與陸委會的關切,其背後牽涉的法律規範、政治風險與演藝自由的界線,值得深入探討。 台灣政府對於藝人赴中國大陸從事演藝活動,並未設有全面性的禁令。陸委會多次公開表示,藝人若以商業演出性質參與中國大陸官媒節目,例如擔任主持人或評審,這與在官媒擔任正式職務的性質不同,因此不直接牴觸《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33條的規定。換言之,單純的商業表演或參與綜藝節目,在法律層面上並非違法行為。 然而,這並不代表藝人可以毫無顧忌。政府的紅線清晰可見,主要聚焦於藝人是否「配合中共對台統戰宣傳」陸委會嚴正提醒,國人不應參與相關活動,淪為中共對台統戰的樣板工具。若藝人的言行被認定為配合中共矮化台灣、傷害中華民國主權,或鼓吹武力犯台等,便可能逾越政府所劃定的界線。具體而言,陸委會設定的兩條明確紅線為:一是言論明確表達要消滅台灣主權、鼓吹武統等;二是破壞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圖片取自網路) 根據《兩岸條例》第33條之1,台灣人民、法人或團體未經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的黨政軍等具政治性機關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若藝人的行為被認定為配合中共進行統戰,或涉及政治性內容的合作,陸委會將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進行調查。一旦查證屬實,違規者可能面臨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的罰鍰 。過去幾年,陸委會已針對數十位在特定時間點轉發中共官方宣傳(例如「台灣必歸」)的藝人進行調查,顯示政府對於此類行為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 事實上,中國大陸的影視環境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強烈干預,並非一個完全自由友善的創作空間。陸委會設有「台灣藝人赴中國大陸風險提醒專區」,明確指出中國大陸官方要求演藝人員必須政治表態,並對其言行進行嚴格監管,這對台灣藝人構成了潛在的政治風險 。藝人在追求演藝事業發展的同時,也必須審慎評估其言行可能帶來的政治意涵與法律後果。 綜觀而言,台灣藝人參與春晚本身並非法律所禁止,但其在活動中或社群媒體上的言論,若被認定為配合中共統戰、矮化台灣主權,則可能觸法並遭到調查與處罰。這不僅是對藝人個人行為的規範,更是台灣政府在維護國家主權與民主價值上的堅定立場。在兩岸關係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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