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卓越青工總會參訪立法院 增進國會議事運作知能
記者黃登洲\臺中市報導 今日劉燈鐘博士與台中市卓越青工總會傅心韻總會長暨幹部一行40人,參訪立法院,受到韓國瑜院長、江啟臣副院長與楊瓊瓔立法委員的親切接待和介紹。此行不僅認識立法院的職權與議事運作,並瞭解朝野協商和國會外交等制度,此行獲益良多。 韓國瑜院長、江啟臣副院長與楊瓊瓔立法委員表示,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相當於民主國家的國會,由人民直接選舉的立法委員組成。根據《憲法》規定,它的核心功能是代表民意行使立法權,並監督行政部門以落實責任政治。執行議決國家重要議案、監督政府行政、人事同意權、彈劾與罷免等職權。非常歡迎台中鄉親到立法院參訪,希望此行能幫助大家對國會有更多的認識。 劉燈鐘博士、傅心韻總會長和王定霖創會總會長指出,立法院法定會期每年有兩次,分別為 2 月至 5 月底、9 月至 12 月底。院會在每週二、五舉行,須有委員總額 1/3 以上出席方得開會。在法律案、預算案方面,必須經過三讀程序。一讀時朗讀標題,交付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二讀是議案審議最關鍵階段,進行逐條討論及表決。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抵觸或違反憲法外,僅能做文字修正。一般的議案,僅需經二讀會議決。 該會吳文進、吳文湖副總會長;喬美芳秘書長和劉建國法制顧問則表示,台灣各政黨為通過該黨支持的議案,黨籍委員經在議場上常透過權宜問題、秩序問題和復議動議等方式進行攻防。有時會黨籍立委下達的最高等級強制出席令(甲級動員),要求必須準時到場參與投票或議事。除非有極為特殊的理由(如重病住院、喪假等),否則黨員不得缺席。 沙鹿區會蕭明仁會長、大肚區會趙春旺會長指出,各政黨立法委員若無故缺席或未配合黨團投票立場,黨團通常會祭出黨紀處分,例如罰款(按次計算)、停權,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開除黨籍,進而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此外,立法院為解決議案爭議、提升議事效率而設立的溝通機制,會讓各黨團代表在法案進入表決前,先透過協商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