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福市議員要注意!不要搞到身敗名裂!(1)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府會「知名」人物李姓秘書,是前臺中高分院書記官股長身份「離職」的,在法律「常識」上可謂高於一般人,也因為對法律的瞭解李姓秘書卻未能用於服務人群、造福社會,而是用法律當「武器」來「對付」市府官員,動輒祭出法律條文威嚇官員,若有官員不能遂其「意願」時,即開口要向檢調檢舉、閉口要市議會發出「市議員質問條」相要脅,此人以囂張的口氣、狂妄的態度斥嚇官員,要官員在其淫威下「違法」辦事,以滿足其「意圖」。 日前,李姓秘書打電話到某地政事務所,耍威風的要官員接聽電話說:「我是洪金福市議員服務處李秘書,有一筆要辦理繼承土地的案件為何不趕緊通知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官員一聽到是臺中市議會《超黨派聯盟》成員之一的原住民洪金福市議員的秘書時,遂二話不說,趕緊要同仁去調閱該案件資料,以瞭解實際情況。 既是臺中市議會「超黨派聯盟」成員洪金福市議員的秘書,官員的口氣也相當溫和的回應問題:「依據規定地政所收到地方稅務局通知後,會以書面通知繼承人在法定期限內來辦理繼承登記,該案件已經發出通知,沒有說不辦理。」 李姓秘書口氣不悅的說:「有通知還是沒有來辦理繼承登記,那你們應該主動積極去和繼承人的哥哥當面催促他們兄弟來辦理繼承登記!」 官員說:「地政事務所依照規定已經發出通知書給繼承人,相信他們也都收到了通知書,繼承人不來辦理繼承登記,也或許是兄弟之間因分配財產有爭議而擱置不來,他們不來辦理繼承登記,也不是我們可以處理的。」 李姓秘書怒氣的說:「你怎麼可以用這種口氣對我說話?我是在為民服務,你這種態度………」 官員說:「事務所已經盡到通知繼承人兄弟的責任了。……」 李姓秘書氣焰囂張的說:「既然你們不去繼承人兄弟住處催促他們趕緊辦理繼承登記, 那你就等著市議會的議員質問條!我叫你到議會來說!」 看來這又是李姓秘書打著議會議員名號施壓官員的案例了。 據了解,當事人死亡後戶政事務所會予以除籍,並將除籍資料通知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再發公文給轄區的地政事務所,要求查詢除籍者是否有財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要在公告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並向地方稅務局繳交遺產稅,否則超過時間不登記要處以登記費1至20倍的罰鍰。超過15年公告時期尚未辦理繼承者,則由政府處理。 洪金福市議員服務為民服務理所應該,問題是李姓秘書出面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