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死線:多少票才能讓⺠意代表「全⾝⽽退」?
新華報導\特稿
台灣⺠主政治的脈動,從來不缺乏⾼潮迭起。近期多起罷免案的浮現,再度將「罷免」這個公⺠權利推向⾵⼝浪尖。
當罷免連署達到法定⼈數,投票⽇究竟需要多少票,才能讓被罷免者免於「下架」的命運?這不僅是政治攻防的焦點,更是檢視台灣罷免制度設計與公⺠參與深度的關鍵時刻。本⽂將深⼊剖析《公職⼈員選舉罷免法》中關於罷免投票⾨檻的奧秘,揭⽰這條「⽣死線」背後的法律邏輯與政治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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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職⼈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的明確規定,罷免案的通過與否,並⾮僅憑同意票數多寡。其核⼼要件有⼆:⾸先,有效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數;其次,也是最關鍵的⼀點,同意票數必須達到原選舉區選舉⼈總數的四分之⼀以上。這項「雙重⾨檻」的設計,旨在確保罷免的⺠意基礎⾜夠堅實,避免少數⼈操弄罷免程序,影響政治穩定。
舉例⽽⾔,若某選舉區的選舉⼈總數為40萬⼈,那麼罷免案要成功,同意票數⾄少需要達到10萬票(40萬的四分之⼀),同時,這10萬票還必須多於不同意票。這意味著,即使罷免⽅聲勢浩⼤,連署⼈數眾多,若最終投票率不⾼,或是反對罷免的票數接近甚⾄超越同意票數,罷免案仍將宣告失敗。這也解釋了為何許多罷免案在達到連署⾨檻後,最終卻未能成功的原因。
這項規定,不僅考驗著罷免發動者的動員能⼒,更對被罷免者形成了⼀道堅固的防線。對於被罷免者⽽⾔,只要能有效號召⽀持者投下不同意票,或是讓⽀持者不出來投票,降低投票率,便能有效阻擋罷免案的通過。這也使得罷免投票⽇,成為⼀場⽀持與反對雙⽅,甚⾄包含「沉默螺旋」的複雜⺠意⻆⼒戰。
總體⽽⾔,台灣的罷免制度在賦予公⺠權利的同時,也透過嚴謹的投票⾨檻設計,確保了政治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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