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農地變「天坑」回填廢棄物,不法集團掏空國土,檢警環聯手出擊,11人、4公司遭起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當不法利益蒙蔽雙眼,原本肥沃的農地竟淪為廢棄物傾倒場,甚至被掏空成深達七公尺的「天坑」,嚴重破壞國土與環境。近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與桃園地方檢察署、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警察局組成的專案小組,成功破獲一起不法集團假借農地整地名義,實則掏空土石並回填營建混合物的重大環境犯罪案件。此案不僅展現了政府打擊環境犯罪的決心,更再次敲響了土地所有權人應謹慎管理土地的警鐘。
這起案件的犯罪手法令人髮指。不法集團先是以親友名義購買桃園市農地,隨後利用購得的農地向銀行抵押貸款換取現金。接著,他們便開始大規模挖除農地原生土石進行販售,挖除深度竟達七公尺,形成怵目驚心的「天坑」。在掏空土石後,犯罪集團便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及大量未經妥善處理的營建混合物進行回填。這些回填物中,赫然混雜著廢鋼筋、廢木材及廢塑膠等廢棄物,嚴重污染了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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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遭挖取原生土石後產生天坑 |
專案小組經過縝密蒐證,於114年3月由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搜索,並同步開挖三處農地,證實農地確實遭到回填營建混合物。在偵辦過程中,專案小組發動多次搜索行動,甚至進行夜間埋伏,最終在清除車輛返回停車處時,成功查扣了15輛清除車輛。經過長期偵查,桃園地方檢察署已偵結起訴吳姓主嫌等11人及4家公司法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營建混合物非法回填行為,不僅嚴重破壞農地地力與生態環境,更可能導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政府對於破壞國土及污染環境的非法棄置行為絕不姑息,未來將持續透過跨機關的合作機制,運用科技工具稽查,全面打擊環境犯罪鏈。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樣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相關刑責,不可不慎。這起案件再次警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貪念或疏忽,讓自己的土地淪為不法集團的犯罪工具,最終導致自身也身陷囹圄。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唯有共同努力,才能守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寶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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