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油執行長徐漢「拆環潛逃」震驚社會!深夜遭逮火速羈押,法院裁定禁見2個月!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近日受理了一宗備受矚目的聲請羈押案件,被告為前中油執行長徐漢。他因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86號),於2026年3月19日擅自拆卸電子腳環後棄保潛逃,行徑大膽。本院隨即於3月20日上午發布通緝,並在3月23日上午10時宣判後,另行告發徐漢涉犯棄保潛逃罪嫌。
徐漢最終於2026年3月24日傍晚,在台東縣金峰鄉與太麻里鄉交界處遭到緝獲歸案。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3月25日凌晨3時58分,以徐漢涉嫌毀損公物(電子腳環)及棄保潛逃等罪名,向本院聲請羈押禁見,並限制其受授書籍、其他物件、閱讀報紙及收看電視等權利。
本院在深夜受理檢察官的羈押聲請後,考量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進行訊問,因此依法安排徐漢的選任辯護人完成閱卷與接見程序,並將訊問程序定於3月25日上午10時10分進行。
經本院合議庭訊問後,認定徐漢涉犯刑法第138條毀損公物罪及同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明確的逃亡事實。合議庭進一步評估,後續仍有充分理由相信徐漢存在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的高度風險,因此裁定自2026年3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全面禁止其接見、通信、受授書籍及其他物件、閱讀報紙、收看電視與收聽廣播,以確保偵查與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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