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 臺中市住宅處:減輕租屋族負擔、歡迎踴躍申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為協助租屋族群減輕居住負擔,內政部持續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115年度租金補貼已開放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透過政府補貼租金,提升居住品質並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住宅處說明,此計畫受理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採全年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請。凡於國內租屋且符合家庭所得及財產條件之民眾,皆可提出申請。依申請人身分及所在地區不同,每戶每月補貼金額為新臺幣2,000元至8,000元,若為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等,將依身分條件加碼補貼金額,提供更實質的居住支持。
此外,若民眾於115年1月1日起登記結婚或有子女出生,於審查時家庭成員平均月所得由原先的3倍(本市4萬8,231元)放寬為3.5倍(本市5萬6,270元);且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加碼補貼也從基本的加碼1.4倍(每多一位+0.2倍)增加到基本加碼2倍(每多一位+0.5倍),鼓勵民眾生育。
住宅處提醒,申請人須確實有租賃事實,並檢附有效租賃契約等相關文件提出申請。另本計畫採線上及書面雙軌申請方式,民眾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租金補貼專區線上申請,或備妥資料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時務必確認填寫資料正確,並留意申請人、出租人及租賃地址等資訊,以避免影響審查進度。此外,若申請人租賃契約有異動、終止或搬遷情形,應主動通知相關單位辦理變更,以免影響補貼資格。若經查不符補貼資格或有重複領取補助情形,將依規定停止補貼並追回已領補助款。
住宅處表示,此計畫為政府重要居住政策之一,透過擴大補助對象及提高補貼金額,協助更多租屋家庭穩定居住。住宅處也呼籲符合資格的市民朋友把握申請機會,善用政府資源,共同打造安心宜居的生活環境。;若對本補貼有疑問者,請洽諮詢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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