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幼兒園與自辦重劃會歧見仍在 中市府持續協助向法院爭取協商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幼兒園因參與自辦重劃,與重劃會纏訟多年,今(7)日再透過遊行主張原地保留與變更地目等訴求。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指出,黎明自辦重劃早在民國97年啟動,幼兒園與重劃會紛爭不斷。市府尊重司法判決,但也持續協助尋求共識,並促成重劃會承諾半年內不強拆,幼兒園則應舉證建物合法並整合所有權人意見。由於雙方歧見仍在,市府將再向法院詢問相關程序,爭取再協商機會。 而為了避免再發生類似爭議案件,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已宣示不再通過前市府時期廣推的大面積(10公頃以上)自辦重劃案,同時也於105年1月訂定自辦重劃審查基準,加嚴審核,未來大面積重劃區將回歸公辦方式開發。 黎明自辦重劃配地爭議在前市府時期就已進入司法訴訟,經法院判決後重劃會申請強制執行拆除,引起幼兒園方面抗爭,並要求原地保留,同時變更地目為文教用地。對此,地政局表示,市府行政權不應干預司法與其他參與重劃地主的合法權益,但基於居住及土地正義,並回應社會各界對此案的關注及努力,去年11月由地政局長張治祥親自協調,促成重劃會承諾半年緩拆期,並協調幼兒園南側地主換地可能性;同時,幼兒園也應舉證建物為合法建築,並整合7位建物所有權人意見。 暫緩拆除期間,台中地方法院也曾於今年2月3日邀集雙方進行調查,市府重申緩拆立場,並要求重劃會應依去年11月協調會決議暫緩拆除,最後獲得緩拆3個月的決議。 針對園方建築,市府請重劃會考量同意原地保留,或考量地區情感,研議住宅區部分全部保留。但重劃會與南側地主協議後,地主並不同意;幼兒園土地7位持有人意見,至今也無法整合。 市府表示,在雙方長期意見歧異下,市府仍不斷透過各種努力協助溝通協調,但此案涉及司法判決及其他民眾的權益,協調能否有具體成果實非所能強求,市府絕非沒有作為,期待各界理解。 而緩拆期雖已於5月2日屆滿,但市府將主動向台中地院瞭解相關程序,希望爭取雙方再協商的機會;此外,園方目前在學的11位學童,市府也將持續關心,確保學童就學權益不受影響。 至於有消息指幼兒園林姓園主賣掉部分土地後,已變成台中市政府所有,幼兒園則持續繳租金承租使用。地政局澄清,重劃前,林姓園主將部分土地賣掉,為持續使用,有繳交租金給承購地主;重劃之後,該土地規劃為公園與道路用地,故由市府取得所有權,不過,市府並未與幼兒園簽訂任何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