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內容》南屯區簡小姐吹風機燙傷事件:企業怠於賠償,民眾受害求公道
受傷當事人:簡小姐《讀者來函,內容不代表本刊立場》
於民國112年9月23號晚上入住墾丁福容大飯店
受傷過程:簡小姐洗完澡後,用飯店提供的吹風機要吹頭髮吹到一半時,吹風機因不明原因故障,導致吹風機裡面噴出火花,進而燙傷右肩膀皮膚,當下有告知飯店,飯店人員有來做緊急傷口包紮處理...隔天退房時,飯店人員賴協理有承諾我們,先回台中治療傷口,後續的理賠,飯店會全權負責....基於對飯店信任原則,所以我們就沒有對飯店提出傷害刑事告訴.....。
後續回台中接受治療的期間,飯店賴協理偶而也會有來電關心傷勢狀況,也有告知我們,因為有關聯到保險理賠的部分,所以吹風機要送回日本檢驗,檢驗來回就要幾個月的期間,基於互信的原則,我們也就喪失了6個月提告的黃金期,後來當傷口治療的差不多的時候,飯店就告訴我們保險的理賠,才願意賠3萬塊而已,我們治療了幾個月的時間,也等了那麼久的商品檢驗,結果到頭來保險才願意賠3萬塊而已,我們沒辦法接受,飯店知道我們沒辦法接受之後,也就沒有下文,完全不理我們,還是我們主動對飯店提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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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小姐提供的相片 |
提出的調解會共有三次:
第一次是在113年8月7號(在南屯區公所調解室裡面)
飯店方派出法務代表,來跟我們作調解,還是堅持保險理賠所賠的3萬塊,飯店方完全沒有誠意,好像吹風機會發生不明原因故障,都不是他們飯店的責任,完全推給吹風機廠商...因雙方意見不一致,所以第一次調解不成立,有附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第二次是113年9月20號,在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中簡易庭民事庭
第一次調解不成立後,飯店方也都沒有下文,也沒有電話慰問,還是我們等了一個月以後,才主動提出第二次調解,調解費用規費1000塊,還是我們主動繳納,明明受傷的是我們,我們還要那麼卑微的主動找飯店方調解,飯店方真的是仗勢欺人,以為家大業大,就可以欺負我們老百姓!
第二次調解內容,飯店方有在保險理賠的3萬塊基礎上,再加2萬塊問慰問金共5萬,問我們是否要和解?
因為我們提出的合理賠償是要20萬,所以我們就沒有接受飯店方提出的5萬塊,後來調解室的調解官有幫忙中間調解,有問我們雙方是不是願意各退一步,將賠償金降為10萬塊,但飯店方態度很堅硬,說他們最多就是賠償5萬塊而已,所以第二次調解會也是不成立而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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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小姐提供的相片 |
第二次調解會完之後,飯店方依然沒有關心我們受傷方,也完全不理我們,也完全沒有下文,等了幾個月以後,我們就主動提出第三次調解,第三次調解會是在114年4月24號,秉持著事已過遷,我們也沒有那麼堅持了,想說好好跟飯店方調解,把賠償金降為10萬塊,但哪知道飯店方擺爛,完全不理受傷方,4月24號完全不出席調解會,也都沒有告知我們受傷方,害我們在法院苦苦等待.......。
真的是企業大到欺負我們老百姓不懂,哪有加害方完全不理受傷方,還讓受傷方主動去找加害方調解......。
真的是氣到有夠吃人夠夠的!
所以我們才懇請張議員主持公道,好幸運我們南屯區有這麼好的一個議員可以幫忙民眾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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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小姐提供的LINE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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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容大飯店的聲明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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