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拆屋風暴升溫:居民抗議建商未經法院判決強拆,法律與權益成焦點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霧峰拆屋風暴持續升溫,居民自發組成自救會,強烈抗議建商在未經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擅自強拆違法建築,並堅稱自己仍享有優先購買權。這場土地與拆遷的糾紛,揭示出法律程序與民意的激烈碰撞,也折射出地方土地權屬糾紛的複雜與敏感。
據現場居民透露,涉案土地並不存在出租或違法建築的事實,反而是建商在未取得合法所有權的情況下,強行拆除房屋,行徑令人質疑其合法性與正當性。居民林先生強調,土地上的房屋皆有稅籍證明,且曾有租賃證明,為何建商卻聲稱是違建,並在未經法院判決前,動用拆除行動,明顯違反法律程序。
自救會成員堅持,土地並無出租事實,拆屋行為不僅剝奪了居民的合法權益,更嚴重侵犯其優先購買權。林先生指出,土地的地號只差兩號,為何相鄰地塊卻能取得優先購買權,而自己卻陷入違法占用的困境?這一切都讓居民深感憤怒與不安。
律師李冠穎分析指出,建商取得土地的行為本身存有瑕疵,若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建商的拆屋行為恐已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罪或廢物清理法。此舉不僅違反民法規定,更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顯示出建商在法律漏洞中尋求利益的行徑。
現場堆積的土石與拆除殘骸,讓居民的恐慌情緒日益升高。約有20戶家庭受到影響,其中14戶尚未獲得任何補償,已經透過法律途徑向建商提出求償。建商方面則堅稱其行動符合先前律師的聲明,否認違法,但未提供具體證據證明其行為的合法性。
此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彰顯出土地權屬糾紛與拆遷爭議的敏感與複雜。居民的抗爭與法律訴訟,或將成為台中土地與拆遷問題的焦點,也提醒相關單位在處理土地糾紛時,應依法行事,尊重民意,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引發更大社會衝突。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