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中火5機組未獲許可仍燒煤排污 盧市長籲國家勿做人民錯誤示範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中火5部機組在未取得許可證下卻持續燃煤,市長盧秀燕今(2)日於議會開議前受訪,強調民進黨政府107年修正空污法第30條,導致地方政府審查中火操作許可證展延申請無法加嚴標準,這也讓中火5部機組在未有許可證下仍可火力全開燒煤排污,這與國家宣示減碳的承諾可說是背道而馳,因此她認同立法院應該修法,呼籲國家勿做人民錯誤示範。
盧市長表示,中火是全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有10部燃煤機組,其中5部未達地方政府許可,卻還在發電,最重要的是影響人民健康,這也凸顯一個更重要議題,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民間有很多行為受到政府管理,政府都希望民間要依法行事,例如要取得執照才能營運或執行,但政府自己沒有執照卻在發電,怎能要求民間守法?
她也舉例,中秋節民眾很喜歡烤肉,但為避免造成空污,從中央到各地政府對於民眾燒煤烤肉都有所限制,即使在中秋節,從中央到地方也只會開放非常少的區域准許烤肉,其他區域都不准,但現在中火沒有得到許可就火力全開燒煤發電。中央自己挑戰公權力,我覺得也是很奇怪的現象,所以這件事最好要趕快取得地方政府的許可。
另外,現在地方政府處理許可證議題也碰到困難,因為107年民進黨修法,只准放寬、維持現狀、不能加嚴,但我們對於燃煤電組,為了逐年降低燒煤量,需要針對法規加嚴,以改善空污排放問題,履行政府對民眾的承諾,這不只是台中,還包括高雄興達電廠等都是燃煤發電。所以現在有人主張應該要修法,讓地方政府有實際參與權,她個人非常認同,盼藉此讓國家能實現逐年減碳的承諾。
另有關環團關心中火5部燃煤機組未取得許可證卻可發電,訴求中央修正空污法,環保局說明,中火2號及3號機組,先前因超量燃煤三度違規、情節重大,經環保局處分在案,自109年1月1日起廢止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但因台中市自治條例遭中央函告無效,目前尚待釋憲結果;另6、7、10號機組操作許可屆期,依現空污法規定中火已提出展延申請,環保局尚在審核中,依法令規定目前仍可依原證登記內容操作。
對此,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中火為全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目前皆使用燃煤發電,中南部人長期飽受空污危害,中部居民無法再忍受到2035年,中火第1部燃氣機組尚未上線,台電在一期燃氣機組環評承諾,燃氣機組運轉前,空污季最多8部燃煤機組運轉,非空污季最多9部燃煤機組運轉,為避免中火火力全開,環保局會持續監控中火用煤量、機組運轉狀況及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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