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辦天堂?員工「做一休一」一邊加班一邊休假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今(10日)民政業務質詢表示,林佳龍在議會曾自豪表示,他在台北都是搭計程車,設立北辦後,是否為了服務林佳龍個人需求,把花博人力當酬庸、當司機?由市府提供資料發現,北辦員工加班、請休假時數異常,到底是北辦是「做一休一,爆肝度日」,還是林佳龍和李處長放任約用人員「做一休一」、輕鬆度日的心肝(寶貝)啊?如果是爆肝,建議市府勞工局應立即啟動勞檢北辦!
北辦公務車,應該要接受「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車輛採購作業及管理使用要點」的規範,使用公務車必須填寫派車單,除了每週四接送市長到行政院開會,再偶而去部會拜訪外,其他人使用這輛車,應該要事先申請,並填寫派車單,上面要註明起迄地點、里程數、使用人、日期等內容,北辦的公務車有確實遵守規定嗎?
林市長每周三參加民進黨中常會,也是使用這輛公務車,除了開黨務會議,林市長在台北的私人拜會行程,包括去台灣智庫開會、到電視台錄節目,也都是使用這輛公務車,而且都是北辦同仁負責接送。另外,包括車輛維修保養、停車費、油料費,全是公帑支付,林佳龍和北辦公器私用,這已經嚴重違反公務車的使用規定了,除要求政風處立即啟動調查,若有違反規定,必須懲處。
另外,黃馨慧指出,依據「臺中市政府臺北聯絡處設置要點」,臺北聯絡處置主任一人,為無給職,在104年4月本席質詢時,北辦都還只有參議陳思妃一人辦公。去年5月起,陸續由花博辦公室、建設局調度3名人力支援台北聯絡處。根據市府資料,北辦主任參議陳思妃104年度全年加班時數71小時(北辦是104年4月中旬以後才設立),拿來補休43小時,105年全年加班時數111小時,拿來補休107小時;花博約用人員陳長鴻105年6月到任,105年全年加班時數140小時,拿來補休84小時,申請7191元加班費;花博約用人員丁○彤,這位上班時間嫌無聊兼賣直銷商品的丁小姐,在105年5月到任、8月離職,加班時數21小時,拿來補休20小時,居然也要加班;遞補丁小姐的花博約用人員楊○春,從105年8月到12月加班時數83小時,只申請1小時補休,領走14993元;另一位建設局的助理人員劉○恩,加班時數42小時,申請10小時補休,加班費5073元(她因上班途中車禍,公傷假18天)。
黃表示,大家第一印象應該是北辦好忙、好辛苦喔!光聽加班數據,北辦應該是個爆肝、血汗的單位,不知是否有北辦員工向勞工局投訴「過勞」嗎?最「瞠目結舌」,也最讓人稱羨的數字,農業局約用人員陳○鴻,上班約10個月,應該上班209天,從105年6月到106年3月底,請休假天數113天5小時,加班時數194小時。扣除周休和國定假日,105年6月到106年3月陳○鴻請休假天數113天、是正常勞工上班天數209天的一半,等於,陳○鴻是「做一休一」,遠比一般勞工「一例一休、「兩例」條件還優渥。另一位楊○春,近7個月來加班時數也高達118小時。到底是北辦「做一休一,爆肝度日」,還是林佳龍和李處長放任約用人員「做一休一」、輕鬆度日的心肝(寶貝)啊?如果是爆肝,請立即啟動勞檢北辦。
黃馨慧表示,台中市的薪資低於全國的薪資平均值3.6萬,昨天綠營的議員紛紛跳出來幫年輕人的低薪問題抱屈,直接打臉林市長的「宜居城市」假象、根本是「血汗、打工城市」。我們的經發局長呂耀志,在德國人的臉書上建議低薪的青年「想辦法賺外快」、「娛樂找一些花少一點錢的(如爬山跑步)」,不知年輕人是否能接受呂局長的建議嗎?領高薪的局處首長,可以上班時間上臉書、打屁聊天、借牌幽靈公司來台中市投標爽撈錢。卻要台中年輕人要有自覺,自己想辦法賺外快,平常就只能爬山、跑步,不過,連市民去爬山都要繳保險費了,看來娛樂只剩搭免費公車,比較省,也不用花力氣跑步。
若市府質疑資料有問題,建議先提供北辦104年成立後至今,所有公務車申請表、公務車行車紀錄器、停車收據或車輛相關支出記錄、出差勤紀錄、打卡單、保全系統進出證據、保全系統採購資料、員工薪資條等等資料做比對,即可一目了然,無須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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