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宣告成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6)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蔡宜助先生領銜提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議員陳玉鈴罷免案,於當日宣告該罷免案成立,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日內向該會提出答辯書,同時決議該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13日(星期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表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4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5萬8,852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5,886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8,38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7,135 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252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中選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連署前死亡人數50人,涉有偽造嫌疑,中選會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職務告發之規定移送最高檢察署。
中選會指出,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該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 114年5月16日 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 114年5月29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 114年6月3日前 發布罷免公告
(四) 114年6月23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 114年7月9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六) 114年7月13日 投票、開票
(七) 114年7月18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八) 114年7月18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中選會表示,該會暨所屬各地縣(市)選委會係選務一體並依法辦理選務;該罷免案選務籌辦期間有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條規定,辦理該罷免案所需經費應由南投縣政府依法編列。相關選務工作包括設立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調兼辦理選務人員、編造投票人名冊、投開票所地點之洽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招募、罷免公告及投票通知單之分送等等,均賴南投縣政府與有關機關依法協助配合辦理,該會也已請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協調南投縣政府等有關機關配合辦理相關選務工作,俾利相關選務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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