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大雅區身障三姊妹監護案 社會局:依法協助保護其生活與財產安全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11)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呈賢、吳建德關心大雅區三名中重度身心障礙姊妹生活與監護安排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社會局說明,有關身障三姊妹監護權宣告一案,三人在父母過世後,開銷頻繁且額度增高,也曾被利用代購汽車、藥品、借款等。社會局接獲議員陳情,評估三姊妹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為維護他們的權益,遂協助提出監護(輔助)宣告。法院依據醫院鑑定報告結果裁定社會局為監護人,協助三姊妹的生活安排、健康與醫療照顧、財產管理,由社工定期偕同領取生活費,幫助三姊妹穩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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