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檢察官網路交友傳性暗示訊息 北檢調查屬實祭出警告處分
新華報導\1987創刊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北檢)今(1)日發布新聞稿,證實該署一名李姓檢察官因涉及網路交友言行不當,經行政調查後,被認定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其職務評定審議會已決議予以「警告」之行政處分。
北檢表示,本案源於今年6月19日接獲法務部轉來的匿名檢舉信件,指控李姓檢察官有不當行為。北檢隨即於次日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展開行政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
根據北檢公布的調查結果,該名李姓檢察官為已婚身分,於今年2月初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一名真實身分不明的A女。調查發現,李姓檢察官在4月26日、29日及30日期間,透過LINE通訊軟體,向A女傳送了多則訊息,其內容客觀上足以使人認定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對A女進行性暗示。
在調查過程中,李姓檢察官主動提交了其與A女的完整對話紀錄以供查核,並配合完成訪談。
北檢的職務評定審議會今日召開會議審議此案,會中認定,檢察官作為司法官員,應當時刻廉潔自持、謹言慎行,以維護其職位榮譽與尊嚴。李姓檢察官傳送不當訊息的行為,其外觀已足以引起外界對於檢察官職位榮譽的疑慮,違反了《檢察官倫理規範》第五條的規定。
基於上述事實與認定,審議會最終依據《法官法》第95條第2款之規定,對該名李姓檢察官做出「警告」的行政監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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