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回應】私幼學童衝突非屬兒虐案 教育局重申「零體罰」原則:三層防護嚴防不當對待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某私立幼兒園近期疑似發生幼生間衝突案,教育局今(16)日強調,全案已依規召開「台中市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查小組」會議討論,決議非屬教保服務人員違法兒虐情事。教育局也重申,教保服務應以「零體罰」為原則,為預防兒虐事件,教育局已啟動三層防護網,精進教保員與園方督導管理,如有違法絕對嚴懲重罰。
教育局說明,園方當日已請拉扯幼生衣領的孩子道歉,並多次向家長說明;園方表示3月3日事發後,隔日即與該生家長溝通並一同觀看錄影畫面,並無漠視,且依規定監視錄器僅得調閱,不得複製,家長所指校方因「畫面涉及其他孩子」而未提供影片並禁止側錄等,並未違反教育部規定。
教育局表示,為預防幼兒園兒虐案件發生,市府已啟動三層防護網,精進幼兒園內部管理及危機因應:第一層為例行性法令宣導、第二層為教保服務人員正向管教知能的調訓、第三層為稽查及輔導。教育局到園稽查時,併同檢視監視錄影系統管理,若抽查監視影片發現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情事,則依規查處,絕不寬貸。
教育局指出,市府每年辦理校安通報及兒少保通報的教育訓練,並在園長/主任會議列為督導宣傳事項,各園如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件,依法應在24小時內通報,逾期通報將依法裁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此外,教育局除每年辦理相關增能研習及檢視教保服務人員研習時數外,要求幼兒園落實巡堂機制,並定期檢核教保服務人員輔導管教策略,若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案件,亦將請園方辦理正向管教知能研習或要求行為人參加相關增能研習。
教育局也說,市府到園稽查時,若幼兒園裝設監視錄影系統,則會檢查監視器是否正常運作及依規管理,並抽查調閱監視影像,一旦發現教保人員確有不當情事,則依規通報並依程序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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