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人事調動均送銓敘部審查 一切合法 不應受到政治力干預
鄭杰\臺中報導 針對有部分國民黨市議員關心市府部分人事異動是否符合法令,並由國民黨中央文傳會發出採訪通知一事,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市府所有的人事調動,都是依照各機關業務進行,適才適所;並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升遷法辦理,送交銓敘部審查後經過核准,呼籲國民黨議員能更尊重市長及市府的人事權。 卓冠廷局長強調,合法的人事調整,是為了台中的市政更好,屬於首長的人事任用權範圍,是市民賦予市長的人事權,不應受到任何人的干預,也不應受到政治力的干預,如果有人事調整違法的情事,歡迎各方人士指出。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規定,現職公務人員若在簡任、薦任、委任同官等內調動,除自願者外,只能調任低1職等職務;而依據公務人員升遷法第10條規定,機關的首長、副首長與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得免經甄選程序,由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 人事處強調,臺中市政府所有公務人員職務調整,皆屬首長人事權範圍內,且都依法規辦理,並無違法;若有違法狀況,人事命令送至銓敘部審查,也不會被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