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淙柏「錯搞」 教育部「背書」(二)
《我見。我聞。我思。》 李邁 專欄
上一回的本專欄上,素來敢向權貴嗆聲,一向不怕死「詌譙」」惡勢力的《新華報導》,再度獨家率先大篇幅地,爆料揭發了一樁極為「荒誕不經」的杏壇醜聞,那是絕不可能在教育界發生的一起「為人師表」的「烏龍」事件,但卻真真實實拍案驚奇地發生了。
兼任該校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專科部(以下簡稱《臺中空專》校長的《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長李淙柏,擅在《臺中空專》網站,「曲解謬釋」、「錯引誤轉」了《教育部》之「無關」函文,嚴重侵害剝奪中台灣地區,普通高中學生們之升學受教權益,嗣經無辜受害的莘莘學子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教育部》血淚陳情,請求協助「更正」,但渠等幾近跪地哀求的「上訴」,均遭顢頇、蠻橫無理無情的「駁回」。
無助無奈的憤怒與怨懟,刻正醞釀串聯,擬在「體制」外衝闖「體制」發動抗爭,尋求解決之道。
有關上述「烏龍」事件,一俟《新華報導》披露報端,立馬引起了:
(一)《臺中空專》現任及退離之教職員工。
(二)《臺中空專》在校生及畢業校友。
(三)中台灣地區各個普通高中校長、教師、家長及學生。
(四)關心此一事件之本刊讀友。
喧囂譁然、叫罵喊打、惟在一片非理性的迴響聲浪中,不乏下列值得省思的理性灼見。
(一)《臺中空專》於民國六十六年創校以降,迄今業已經歷數十寒暑,桃李滿天下的《臺中空專》,堪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遠距教學空中教育最傲人的成功典範,也可謂是台灣補習教育史上最綺麗璀璨的一頁,對此優異的學制,我們皆有共同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二)《臺中空專》是屬於我們大家公同共有的教育資產,不是少數「學閥」的私有禁臠,我們絕不允准別有用心「學閥」的恣意「摧毀」,我們對少數不懷好意「學閥」的胡搞瞎整,定當群起而誅之。
(三)教育是良心事業,教育是立國根本,倘若搞教育的人,昧著良心蓄意「錯搞」?倘若搞教育的官署,昧於事實「胡言亂語」,那將不再是有沒有搞錯的問題,而是毀政亡國「迎接解放」的問題了。
(四)李淙柏校長任期大限將至,即將落莊下台一鞠躬,如今的他犯了錯,反正馬上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事,並無所謂丟不丟臉。
但是主掌全國教育事業的《教育部》卻無法「一走了之」,針對即將下台的李淙柏擺的「鳥籠」,《教育部》非但不大義凜然、主持公道,反而喪失立場一昧迴護,甚者,寧願紆尊降貴充當李淙柏的「擋箭牌」、「遮羞布」,《教育部》罔顧政府威信,有辱「朝廷」官箴、貽人笑柄,這一回恐怕又要丟人丟大發了去。
(五)在正常的狀態下,任何頭腦清楚的校長都是不遺餘力、想方變轍地嘉惠學子、廣招學生,唯恐學生「不想讀書」,但是「卓越」的李淙柏卻不然,李淙柏千方百計、絞盡腦汁,非把嚮往《臺中空專》的學生,這是《教育部》函復《技專校院招生策進會》有關「報考」資格之釋示,該函說明第三條內容,明白顯示「免試」入學的《台中空專》毫無關係。阻擋在校門之外,非將想來讀《臺中空專》的學生,逼上街頭「造反」「抗暴」,李淙柏端視學生為「敵寇」,不怕招不到學生,只「唯恐天下不亂」,李淙柏是不是病了?是不是該去看看醫生了?
(六)籲請《教育部》吳思華部長,趕緊撥冗傾請「悲慘世界」中,亟待您伸手救援的微弱呼喚,憤怒的學生,刻正在低吟「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那是一首曲調悲壯的「革命之歌」。
(七)《韓愈師說》古文有謂:「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李淙柏是「為人師表」,《教育部》更是「萬世師表」,其二者之傳道授業能力如何,暫且不予置喙,但其二者之解惑課程是考不及格的,因為他們的「烏龍」行為,讓人大惑不解,紛紛墜入了五里霧中。
(八)《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的校訓是「遠大密微」,如今該校發生了「烏龍」醜聞,讓「蒙塵」的校訓因而蛻變,變為「近小疏粗」。
(九)《臺中空專》彈性上課、免試入學、收費低廉(只收學分費不收學雜費),目前已成為貧苦人家孩子們,可以一面工作養家,一面讀書修業,一舉兩得的小確幸,但是如今這個最有感的教育幸福感,卻在李淙柏「頭殼壞去」下,非得讓應屆畢業普通高中生「空耗一年」,我們向李淙柏提出嚴厲的譴責與抗議,我們定將掀起「窮人革命」,向完全不講道理的你周旋到底。
(十)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錯誤的行政亦然,李淙柏與《教育部》的大擺「烏龍」大搞「飛機」是「苛政」,難不成非要把想讀書的窮家學子,逼上梁山「打虎」不成?
(十一)李淙柏你真的搞錯了,《教育部》你真的是「背」錯了「書」。建請趕緊承認錯誤公開道歉,千萬莫要一錯再錯,俾免引發無法收場的政治爆衝,成為妨礙台灣空中教育正常發展的歷史罪人。
(十二)李淙柏與《教育部》趕緊出面認錯陪個不是,千萬不要死不認錯,緊繃著一張道貌岸然的嘴臉,最後搞的滿臉豆花一頭大糞,斯斯掃地、顏面黯然,還是得道歉賠禮,那又何苦來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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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揭李淙柏校長臨下台前之「烏龍擺尾」,《新華報導》擬分下列六大部分,予以剖析闡明,並隨文將全部文書紙本以插圖方式呈現,俾便觀眾讀友檢視辯證,了然真相全貌。
(一)《教育部》之「無關」函文。
(二)《臺中空專》擅自公佈之「不實」訊息。
這是《台中空專》招生dm,宣傳廣告詞中之「工作家庭兼顧」「費用負擔輕鬆」,對中台灣地區貧窮人家子弟極具吸引力。
(三)無辜受害學子之血淚陳情。
(四)《教育部》之胡亂「背書」。
(五)本案未來發展之預判。
(六)本案持續之觀察報導。
上回專欄本刊曾先將第(三)大部分「無辜受害學子之血淚陳情」以及第五大部分「本案未來發展之預判」分別全部或部分揭露在卷,相關案情煩請觀眾讀友自行回顧。
本回內容擬話說源頭,為各位介紹第(一)大部分及第(二)大部分,係關「烏龍」事件的肇因伊始暨肇事經過情形。
(一)《教育部》之「無關」公文-
合先陳明者,因鑑本部分案情涉及教育、公務等法規程式,實乃茲事體大,《新華報導》為求慎重並免擅專,撰文論述之前,先行動員資深記者數名,檢持全部資料,分別親向法學、公務、教育等各界深諳律法、嫻熟案牘、行政歷練豐富、國學底子硬的權威耆宿請益,謹將渠等客觀之「旁觀者清」,整臚列如次:
1、早年《臺中空專》係《教育部》社教司遵奉前總統經國先生指示,依據《補習教育法》核准,必須修業三年之空中教育補習學制,近幾年來雖改為只需修習二年,但絕不因此就可謂其是二專逕與二專學制劃上等號,再言者,《臺中空專》之法源依據正如上所謂之《補習教育法》,係社教性質之補習教育,其與依《專科學校法》成立之二專正式養成教育學制,無論從教學方式、教學規模,經費預算甚至學費收支上,均不可相提並論、混為一談。
2、《臺中空專》之入學資格,係採免試入學制,此一入學方式均奉《教育部》核准且行之多年,《臺中空專》從來未曾參與過二專聯合招生考試,也不是《技專院校招生策進會》之成員,況且多年來《臺中空專》為了廣收學子,「不需考試」「免試入學」,早已成為宣傳上的最夯「賣點」(請參閱插圖之招生宣傳DM)。
3、經查台中空專成立迄今,業已三十多年,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於畢業當年,即可報名入學,此項報名資格業已均奉教育部核准,行之多年向來成規。歷年來不是二專無須考試的台中空專,其入學資格並無「比照」二專不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報名」之資格限制。
4、教育部103年3月27日臺教技(二)字第113 0034 617函文,乃系緣因技專院校招生策進總會,曾向該部陳情開放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能準報考二專「建議」之相關釋文,該文主旨:「貴會函請本部釋示有報二專報考資格乙案,請依本函說明辦理,請查照。」該文說明內容第三條前言:「二專學制維持現行作法,不開放應屆畢業生報考。」
上揭教育部之覆文,用詞遣字語意明確,乃係有關二專報考資格之釋示,其與免試入學考試之《臺中空專》根本毫不相干、毫無瓜葛,再者李淙柏等更糊生糊塗地將二專維持現行做法,不開放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的這幾個連「小學生」都能理解的字,「硬拗」成為可以恣意「剝奪」「侵害」學生受教權益的合法性理由與依據,顯然大謬不然,「荒唐」至極。
5、仔細檢視上揭《教育部》函文在《國立台中科技大學》簽辦流程,負責《臺中空專》註冊事宜之承辦人員加簽意見(略以):
「一、空中進修學院因非屬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聯合招生學校,不受教育部上開函文釋疑限制。
二、空中學院二專學制維持現行做法,仍開放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 三、空中學院招收以同等學歷資格報考二專學制新生,仍維持現行做法,不限制其原就讀高中的班別、專業群。」
詳析上揭簽文內容,誠可謂是既合情復合理又合法,但李淙柏等卻視若無睹、置若罔聞,顯然明知故「錯」、「錯」無可逭。
(二)《臺中空專》擅自公佈之「不實」訊息。
1、經查《臺中空專》確於103年4月25日擅自在該院網站上以104學年招生重要預告為由,公告「104學年度起,高中普通科學生須畢業一年以上,才得以同等學歷資格報名空中進修學院二專部。」並公告註明係依據《教育部》技職司103年3月27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034617號函辦理。
2、上揭重要預告,乃是屬於招生報名資格之重大「變革」,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至深且鉅,在現行教育體制的合法程序上,必須事前先行報請主管機關,俟奉準後始得對外公佈,李淙柏等不遵體制之膽大妄為,顯已僭越於法未合。
3、再查《教育部》之上揭函文,並未發文《臺中空專》,亦未曾指示如上揭之公告內容,李淙柏等假傳《教育部》「聖旨」乙節,無庸爭辯,昭然若揭。
4、退萬步而言,既然《教育部》103年有旨,就應該立即遵照馬上辦理,怎可延宕至104年始才為之,其公佈內容,公然與其所依據之命令抵觸,此節不相兩立的矛盾,躍然白紙黑字,荒誕若此,夫復何求?
5、承上各述《臺中空專》103年4月25,李淙柏等之「烏龍」公告,自始絕對當然無效,不因《教育部》嗣後的任何「擦屁股」補救,而生合法之「補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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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觀眾讀友,您想見識見識中華民國在台灣最高教育主管機關,製作發出的「恐龍文書」嗎?
「奇文共賞」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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