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要台中市政府分攤56%的經費,他絕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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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5)日至台中市南區大慶車站進行鐵路高架化「山線高架延伸(大慶至烏日)」考察,市議員李中表示,根據鐵路法,鐵路興建是由交通部規劃、行政院核定,鐵路的所有權、營運權通通都是中央與台鐵權管,我們地方沒有管理權也沒有產權,講白話一點,如果要由地方政府出錢,感覺好像是我們台中市幫人家生孩子,結果孩子是別人的,因此,如果要台中市政府分攤56%的經費,他絕對反對。
李中說,過去一些重大建設若是由中央或地方合作,中央至少會補助一半以上的經費,甚至會超過70%以上,這樣地方的財政勉強可以配合。如果山線高架延伸(大慶至烏日)總經費83.4億元,卻要求台中市要負擔56%,他認為台中市還要兼顧捷運藍線等重大建設、沒有能力負擔這麼多;中央是大戶人家,大戶人家就應該有氣魄,多出一點錢,幫地方解決困難。
大慶到烏日高架化,對台中市平面交通發展有差,和台鐵營運無關。也就是說,對中央和台鐵來說,此案可有可無,台中市想推,就要多出錢。現在兩位牽涉立委,都是國民黨籍,看他們爭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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