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嚴正警告國人勿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國人赴中國大陸鄰國旅遊時,可能因誤信話術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的風險,移民署於今(7)日發布嚴正警告,強調此舉將導致戶籍被廢止,進而喪失臺灣地區人民的身分及相關權益。這項提醒旨在防範國人因貪圖一時的「快速通關」或「代辦簽證」便利,而觸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紅線。
移民署指出,過去曾發生國人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等鄰國旅遊團時,被旅行社以「代辦俄羅斯簽證」或「快速通關」等說詞誤導,最終卻申領了一次性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然而,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的明確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將直接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這項法律規定具有高度的強制性。移民署強調,一旦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將立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由其逕行廢止臺灣戶籍。即使是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移民署也會依循行政程序法進行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辦理後續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其申請回復身分的規範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的《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中,採取了更為嚴謹的態度,新增了積極要件。這意味著,一旦身分喪失,未來要回復的門檻將更高、程序將更為複雜。
移民署藉此機會再次呼籲國人,在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前往其鄰國進行短期旅遊,而貪圖便利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或其他相關證件。任何涉及領用中國護照的行為,都將帶來不可逆的法律後果,嚴重影響個人在臺灣地區的權益。國人應提高警覺,避免因一時疏忽而付出巨大的身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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