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罰款收入年年增加引發民怨 市議員李天生要求刪減10億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科技執法測速照相設備數量名列全國第二,交通違規罰款收入年年增加,明年編列金額高達23.5億元,金額龐大,市議員李天生5日批評「把市民當提款機」,不僅民怨沸騰,同時罰款用途不明,要求刪減明年度罰款收入10億元。
李天生指出,台中市113年度編列交通違規罰款收入28.98億元,決算則增加至29.5億元,114年編列25.7億,115年則編列23.5億,數字驚人,市府一直不停開罰單,難道「人民該死」?
他表示,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舉發案件,其罰鍰七十五%分配給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廿四%分配給各處罰機關、僅僅一%才繳給國庫,等於九十九%的罰鍰被地方政府拿走,成為市府的小金庫,但並未依規定提撥十二%辦理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辛勞值勤的警察同仁也無法獲得獎勵,要求刪減明年度罰款收入10億元。
交通局葉昭甫說明,交通違規罰款是依前3年度罰款平均值編列,和其他六都比較,並沒有特別高,依規定罰款收入無法專款專用,全部繳交市庫列為歲入財源,並分配給各機關使用,開處罰單是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定,降低行車風險,減少車禍事故,至於罰款收入將用在道路標誌、標線等各項交通安全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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