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成洗錢新溫床:新北地檢起訴61億元跨境洗錢集團,主嫌遭求刑10年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一宗利用虛擬貨幣交易名義進行的重大跨境洗錢案,查獲一個協助詐騙及博弈集團將逾61億元新台幣款項匯往境外的犯罪集團。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對包括主嫌鄒男在內的14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對主要涉案人求處重刑,以遏止日益猖獗的金融犯罪。
檢方調查指出,主嫌鄒男自2023年5月起至2025年9月1日止,以「愛克市場公司」及「艾斯恩貿易公司」為掩護,成立專業的「水房」據點。他不僅找來父親、呂男、董男等人入股投資,更由周男、鄧男負責指揮調派車手,形成一個分工精細的犯罪組織。
這個集團的洗錢手法極為隱蔽且高效。他們與詐騙及博弈集團合作,先以買賣虛擬貨幣的名義收取現金,隨後指派車手將現金存入多個人頭帳戶的自動櫃員機(ATM),再將款項匯入愛克、艾斯恩公司的帳戶。資金進入公司帳戶後,便被迅速用於購買美金,並轉匯至泰國、新加坡等境外地區。最終,這些資金在境外被用於購買虛擬貨幣,並打入詐欺、博弈集團的電子錢包,完成整個洗錢鏈條。透過此一模式,該集團共計將高達61億7300萬餘元新台幣的犯罪所得轉移至境外,並從中獲取高額報酬。
此案由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陳儀芳主導,自今年9月起指揮警政署刑事局及新北市刑大,發動了3波搜索行動,成功拘提鄒男等涉案人員,並有7人經聲請獲准羈押。行動中,檢警查扣了超過1千萬元的現金、9支名貴手錶,以及桃園市1處不動產等不法所得。
檢察官在審酌案情時強調,主嫌鄒男等人所涉洗錢金額高達61.7億元,對我國的金融秩序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危害。為此,檢方建請法院對主嫌鄒男量處有期徒刑10年,並併科1億元罰金。至於負責指揮調度的周男、鄧男,則被求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8000萬元罰金;而入股投資的主嫌父親、呂男、董男,則被求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5000萬元罰金。其餘擔任車手等角色的被告,則被求處3年6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一求刑結果,展現了檢方嚴懲重大金融犯罪、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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