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15年申報地價開跑,地政局籲請民眾把握時程
新華報導\1987創刊
115年申報地價作業自115年1月2日起至1月31日(遇假日順延至115年2月2日)止,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有意申報地價的土地所有權人,務必注意申報時程,及早完成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
地政局表示,「申報地價」是指公告地價發布後,土地所有權人於指定期間內,參照公告地價提出申報,並由市府審核後作為日後課徵地價稅的依據。
地政局指出,依規定,重新規定地價(即公告地價)每2年辦理1次,若土地所有權人於期間內申報,且其申報金額超過公告地價的120%,則以公告地價120%為申報地價;若申報金額低於公告地價的80%,政府得依法照價收買,或改以公告地價80%認定為其申報地價。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者,其申報地價一律以公告地價8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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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中山地政事務所申報地價櫃台 |
由於申報金額將影響每年的地價稅額,民眾可依各自需求評估是否申報。此外,為便利民眾,中市各地政事務所亦將主動通知曾於以往年度申報的土地所有權人,提醒把握本年度申報時程。
地政局提醒,民眾除可在上班時間至各地政事務所辦理臨櫃申報外,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檯(https://dcland.moi.gov.tw)進行網路申報,以節省洽公時間。若選擇臨櫃辦理,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申請欄需核章),以便順利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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