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友出頭反陷官司 律師張靜妨害秘密案判賠10萬定讞
新華報導\1987創刊
曾因蔡英文論文案當庭怒嗆法官而聞名的律師張靜,近日再陷官司風波。4年前,其女友經營的台東美體美髮店與同業發生口角,張靜為替女友出頭,提供店內監視器畫面給檢警,雖成功讓女友獲不起訴處分,自己卻反遭對方控告「妨害秘密」,除刑事一審被判10個月徒刑外,民事部分近日二審判決出爐,判賠10萬元定讞。
這起爭議始於2020年,當時張靜女友的沙龍店疑似遭同業上門消費後引發衝突並挨告。身為法律專家的張靜以店東身分,主動提交店內監視器錄影畫面作為證據。此舉雖成功還女友清白,卻讓自己陷入了法律困境,對方反控張靜在涉及身體按摩的私密空間內裝設監視器,涉嫌偷拍。
張靜在法庭上極力辯稱,裝設監視器的目的僅是為了防盜及應對潛在的消費糾紛,並未主動查閱過影片內容。然而,法官認為,美體美髮店涉及更衣、按摩等高度隱私的活動,顧客在室內享有「合理的隱私期待」。張靜未經顧客同意便進行錄影,已觸犯妨害秘密罪。
台東地方法院去年8月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張靜及其女友各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刑事部分仍可上訴。在民事賠償方面,一審法院判決張靜須賠償10萬元。張靜不服上訴,主張自己並未觀看對方在按摩室的畫面,且對方身心受創的主因是檢警的公開搜索,而非他的錄影行為,認為賠償金額應以2萬元為限。
然而,二審法官並未採納其說法。法官審酌按摩室屬於高度私密的空間,未經許可的錄影行為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並考量張靜身為律師的社經地位與年收入等狀況,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張靜與其女友仍須連帶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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