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瓦解61億洗錢集團:虛擬貨幣掩護詐博金流,14人遭起訴求處重刑
記者黃登洲\報導
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近日偵結一宗重大組織性洗錢案,指揮警調單位成功瓦解一個利用虛擬貨幣買賣名義,協助詐欺及博弈集團洗錢的犯罪組織。檢方認定被告鄒○鈞等1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對主嫌求處重刑。
檢方調查指出,主嫌鄒○鈞自2023年5月至2025年9月1日止,發起並主持該洗錢犯罪組織,以愛○公司及艾○公司名義設立水房據點。集團分工精細,由鄒○強、呂○宏、董○政等金主入股投資,周○宏、鄧○平負責指揮車手,陳○鑫等多人則擔任自存車手。
該集團與詐欺及博弈集團合作,以虛擬貨幣買賣為幌子,收受現金後由車手存入人頭帳戶,再匯至水房公司帳戶。隨後,集團線上購買美金,轉匯至泰國、新加坡等境外帳戶,最終購買虛擬貨幣USDT,打入詐欺、博弈集團的電子錢包,藉此完成洗錢。總計有高達61億7300萬餘元新臺幣的犯罪所得被匯出至境外,對我國金融秩序造成嚴重危害。
全案經檢察官向上溯源,於2025年9月至11月間執行3波搜索,拘提鄒○鈞等多人到案,並聲請羈押7人獲准。查扣資產包括1千餘萬元現金、9支手錶及桃園市1處不動產。
檢察官審酌被告等人分工明確,洗錢金額龐大,對金融秩序危害甚深,建請法院對主嫌鄒○鈞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1億元罰金;周○宏、鄧○平求處有期徒刑8年,併科8000萬元罰金;金主鄒○強、呂○宏、董○政求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5000萬元罰金;其餘車手則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至4年不等。
新北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追查可疑交易,並將本案洗錢手法納入預警通報態樣,強化洗錢防制作為,全面杜絕犯罪金流。







.jpg)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