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豐康畜牧場涉隱匿禽流感疫情 中市農業局:已依法重罰118萬元
新華報導\1987創刊
針對豐康畜牧場涉隱匿禽流感疫情案,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表示,該場因未主動通報疫情,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00萬元,且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物品依法不予補償。目前業者尚未繳納罰鍰,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
農業局說明,該業者在無執業獸醫師監督下,聘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進行注射作業,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裁處新臺幣3萬元,目前亦尚未繳納。另有關未依死廢畜禽處理計畫書辦理部分,已依《畜牧法》裁處新臺幣15萬元,受處分人已於2月25日繳清。
農業局指出,有關該場後續復養事宜,須依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完成場區清潔消毒、空舍靜置28日、環境採樣監測為陰性,以及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等程序後,始得解除動物移動管制,恢復飼養。
此外,環保局說明,該場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等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等刑責規定,已由檢調單位起訴在案。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待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後,環保局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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