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曾朝榮關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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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29)日進行定期會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曾朝榮關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農民健保是針對實際務農且以農為生計者,所規劃的職域性社會保險,參加農保資格除自有或承租一定面積的農業用地外,也應符合「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90日以上」、「每年有出售自營農產品達3萬600元以上」及「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等條件,農保資格為多項福利政策的基礎條件,投保單位(戶籍所在地農會)會不定期辦理資格清查。
農業局說明,基於農民發生職業傷害風險相當高,為擴大保障範圍,農業部於107年11月開辧,「具農保資格」、「具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全民健康保險第3類」或「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且以區域性從事農業生產工作」的農民只要月繳15元,即可獲得第1年每日476元的傷病給付(農保無)及就醫津貼(農保無),包含門診每日50元、住院每日900元及身心障礙給付最高61萬2千元(農保的1.5倍)與喪葬津貼61萬2千元(農保的2倍)等保障。
市府為鼓勵農民踴躍投保,台中市農民自負額度加碼補助50%(8元),即農民每月僅需7元即可享有更高保障;另自去年12月1日起,為使實際耕作農民獲得完整的社會保險保障,中央施行「農職保加保2合1強制申請作業」,申請參加農保者即一併完成「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請,農業局將輔導農會加強宣導,鼓勵所轄農民加入,並獎勵宣傳有成的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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