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市政考察是藉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嗎?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議事日程表上,排定6月21日、22日、23日3天為「市政考察」;市政考察是議會開議的頭等大事之一,也是議員諸公「福利」之最、更是市府「伴團」官員的「苦」差事。 考察團由市議會各委員會組成,團員主角當然是市議員諸公;主辦考察事宜者,由議會各委員會專門委員與各委員會召集人(議員)討論地點、住宿等細節;「伴團」服務者,是臺中市政府各機關首長(首長公假不能隨團則例外)、府會聯絡員等。7個委員會議員諸公分成數團,在府方官員「伴團」下朝行程歡欣出發。 「市政考察」團費花銷不管是編列在市府還是議會,都是市民的納稅錢;團員三天一路上吃好、喝好、住好,當然乘座的交通工具也不能忽略,必須舒適、豪華、安全;絕對不能讓考察團成員吃的簡單、住的簡陋、坐的難過。 這次議會各委員會「市政考察」選擇的考察「對象」,不是南下就是離島,幾乎有志一同「上山下海」。換言之,到南部、離島「考察」山山水水,至於有無「考察心得」對臺中市建設有無參考、借鏡、學習之處,議員諸公各有各的「觀點」與「看法」。 「市政考察」團議員諸公在市府官員「簇擁」「侍奉」下,一路上吃好、喝好、住好,當然隨團服務的官員也都沾了議員的光,吃好、喝好、住好。雖然服務議員是辛苦了些,但能迎其心意、順其脾氣,再加上3天考察「同吃、共乘」難得近距離的接觸、放鬆心情相處,可想而知所營造出的氣氛肯定是「融洽」的,這3天更是「府會和諧」的經典極致。伴團官員基於「和諧」考量,再辛苦也值得。 「考察團」也有媒體隨團「採訪」,不過,這3天眼尖的市民,幾乎看不見議會議員考察市政的有關報導。 過去有市議會某秘書長說「市政考察有必要安排3天嗎?」還說「市政考察應該是在大臺中區域內為之,實地考察市府在各區建設的良窳及應興應革。」其實時間「長短」不是問題,團費花銷多少對議員來說更不是問題,問題是3天考察下來團員「眼見為實」的感想,是否能化為實質效益才是重點。市政考察的目的也就是將考察所獲得的長處與優點是否能加以參考?是否是一趟有價值的借鏡之旅? 議會安排3天的「市政考察」,是否有「藉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見仁見智。而絕大多數的市民還真搞不懂市政考察的真意為何,以為「考察就是旅遊、旅遊就是考察?」因為,團員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讓市民一瞧,還真像是在旅遊而非考察;事實上,幾乎從來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