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身障權益”大型復康巴士 駕駛儲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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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第四屆第三次定期會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台中市議員林孟令指出,大復康巴士是依照『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大型身心障礙專用車使用管理要點』在運作,大型復康巴士運營規定,「單日」的行程,在單日行程超過11小時(出發集合地至返回出發地,總時數不得超過11小時),如涉及交通部觀光局規定當日來回,一般道路超過300公里,山路200公里時應採取雙駕駛替換機制。
林孟令再指出,身障團體如依正常程序規定內提出租用申請,如因所申請之活動地點、路段,經政府公告禁止行駛,或經台中市社會局評估有安全疑慮者,得不予借用。但在正常情況下,業務主管機關委託之廠商如無法完全配合,應如何處置?
社會局長回覆:招標時都有與廠商簽訂契約,如廠商有違反規定,都依照契約規定辦理。
林孟令再表示:廠商都是依照他們的運營模式接受申請。如:上(3)月18日本市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參加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舉辦之「永樂盃全國帕拉運動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該賽事將遴選今年度所有國際田徑賽事之國手。當天因大復康巴士使用要求不夠完整,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完全配合,導致選手忍痛棄賽。委託廠商在接受申請雙駕駛,經常因為駕駛的儲備不足,無法完全配合,只能接受單駕駛申請。未來希望社會局針對國家級比賽,務必要求廠商搭配雙駕駛,且在社會局的管理要點上,也無理由不搭配雙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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