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法掩蓋低劣產品 監控錄像揭穿失信行為
新華報導\1987創刊
今(30)日台中市議會黨團總召王立任偕同民進黨各議員舉辦記者會揭露,台中市政府在明知採購的清潔隊員裝備為品質低劣的中國製產品,非但沒將裝備驗退,反而選擇將透明塑膠袋重新包裝,試圖掩蓋原產地與標示,而這樣的行爲可能涉嫌違法。4月18日,台中市清潔隊的監視錄影器畫面清楚拍下這一幕,市府這種欲蓋彌彰的行為,欺騙了基層與市民,也讓台中市府徹底喪失公信力。
江肇國議員痛批台中市政府毫無良心,質疑市府是否以為風頭過了,把廉價淘寶貨改個包裝就能蒙混過關。他指出,早在1月就踢爆環保局採購的雨衣、雨鞋根本是低價劣質品,包裝上還印著簡體字,明明預算充足,卻讓辛苦的基層清潔隊員穿著爛裝備工作,令人氣憤。當時市府承諾要全面回收處理,沒想到所謂的「回收重驗」竟只是把簡體字包裝撕掉、換成素面袋子重新發還,根本是欺騙基層。
張芬郁議員痛批,環保局長嚴重背離職責,對不起長期辛勞付出的環保隊員。市府編列預算是為了提升基層裝備品質,保障清潔隊員的工作安全,環保局卻採購劣質品,並試圖更換包裝掩蓋來源,用更大的謊來掩飾失職。
張家銨表示,市府若沒有重新檢驗品質,只是換掉簡體字包裝,就想當作沒事,根本是「換湯不換藥、自欺欺人」。她批評盧秀燕市府向來處理危機不是解決問題,而是眼不見為淨,連自己基層清潔隊員的健康與尊嚴都能輕易犧牲,這樣的執政態度,只讓人更看清盧秀燕對待民眾的真實心態。
王立任議員痛批,即便商品的品質問題早已被揭露,市府本有許多可以補救的機會,市府是要將這批不合格裝備重新流入基層使用嗎?這樣的作法,難道就是盧市長對待清潔隊員裝備標準的態度嗎?如果這一件事都可以如此掩蓋,那麼是否還有更多被盧市府欲蓋彌彰、蒙混過關的黑幕存在?
根據刑法255條,「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外國輸入者,亦同。」想請問環保局局長,你們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協助中國洗原產地的行為?是否需要請檢調介入調查?
台中市民進黨議員共同要求,台中市政府立即出面解釋,並由盧秀燕市長親自向市民說明這批劣質裝備的流向,清楚交代誰下令重新包裝,向全體清潔隊員及台中市民公開道歉。我們要的是一個誠實負責肯面對的市府,而不是一個隱匿真相、欺騙市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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