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教育局推動無菸校園政策 強化電子煙防制與戒菸教育
新華報導\1987創刊
台中市議會今(30)日進行定期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議員陳淑華、陳俞融、張芬郁、蕭隆澤、陳雅惠、謝家宜關心學生使用電子煙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教育局表示,市府重視校園菸害防制工作,除將菸(含電子煙)害防制議題納入台中市健康促進學校推動議題,並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於去年修訂「台中市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要求全市各級學校落實無菸校園,納入校規規範禁止電子菸及相關菸品進入校園。
學校若發現學生攜帶或吸食菸品及電子煙進入校園,須要求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並追查該菸品及電子煙來源提供衛生局追查,且戒菸教育時數不得少於二小時。此外,為讓學生對於菸害有正確認知,教育局每學年度辦理菸害防制種子教師研習增進教師專業知能,鼓勵教師將菸(含電子煙)危害防制議題融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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