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當初的「希望市長」,現在我卻看到「絕望市民」!
《 新華園地公開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讀者可在留言欄張貼個人見解》
今天發起的活動,就是要告訴現在的執政者當年喊出的口號要負責,以及即將面對的2018年所有縣市長,縣市議員縣市代表,村里長候選人,我們人與人的相處如果互相欺騙,我們可以告詐欺,但是人民對於政客的政見欺騙,為何我們沒辦法告他們政見詐欺?那我們只好行動來訴求,我們不會在平白無辜乖乖給你騙了!
當初在選舉公報與記者會說,要大量興建蓋萬戶的青年住宅,而我們現在市長的任期也將結束,我們卻看不到有明顯的兌現,當初的「希望市長」,現在我卻看到「絕望市民」而這個世代的悲哀,青年人的無奈,當初說好的居住正義現在遙遙無期!
在103年十月中林佳龍競選市長的時候公開在造勢場合上宣佈,將在任內完成萬戶社會住宅的政見,當選後沒多久後,又改口說八年一萬戶,一任市長才四年,誰給你八年的任期?
2018年全部要興建完成的四百戶中的二百戶也不是林佳龍規劃的,是前市長任內規劃的案子,大里的201戶也是前朝規劃的,不好意思,做了半天執政者有一半也只是在執行前朝的政策,林佳龍四年任內的五千戶,也八字都沒一撇。
在此分享一個勵志故事-當初說會努力存錢買房的林佳龍,現在2年多就辦到
當初的有志青年林佳龍,選前在媒體上說都靠自己,選舉沒有錢跑三點半銀行,批評別人「與建商同住七期,政商關係複雜」,批評甚至把房價炒高讓青年買不起房子,如今「七期」已經是年輕人對高房價的房子代名詞,現在的市長也跟建商住在新的[七期]裡面
當年的公民團體邀請林佳龍一起夜宿夏綠地公園抗議炒房以及社會住宅的實現,但我們現在才知道,原來當年他不敢去是因為他知道2年多後自己也是「這樣的人。」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