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員李中 今重批臺中市政府失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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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議員李中今(15)日重批臺中市政府失信於民,都發局針對體二用地之都市計畫,竟然是先辦理都市計畫完畢獲得中央通過後,再回過頭來辦理公開展覽、完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要求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應辦理公開展覽三十天之規定;且住宅用地從住五變更至住一對居民之權益影響極微重大,未來若處置不當,恐造成大量訴願或行政爭訟事件。
李中議員表示,都發局不僅未落實都市計畫法第十九條規定,且未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第六條「公開展覽,應在本府與相關區公所所在地為之。公開展覽日期、地點及說明會之日期、地點應刊登本府公報、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新聞紙三日及本府網站,並在有關區公所與里辦公處張貼公告。」之要求,相關當事人均表示事前未接獲任何通知,市府明顯失職。
此外,若利害相關人提出異議眾多,市府勢必得再行召開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屆時恐怕會用「已獲內政部通過」作為理由規避計畫調整變更,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再通過變更,該案又得再送內政部審議,整個程序又要再重走一次,都發局未經公展即逕行變更之作法顯然是倒行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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