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市議員:特定廠商屢次輕易得標,形成自家人護航自家人的利益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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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臺中市議員李中今護航(29)日驚爆臺中市文化局王志誠局長長期違法指派不具一級主管身份的林姓編審,擔任標案評審委員會召集人,讓遠景、晴光、飛頁、新文化協會等特定廠商屢次輕易得標,形成自家人護航自家人的利益圈。
李中議員質詢文化局業務時先親自向王局長確認文化局內具備一級主管身份之職務,王局長的答覆並沒有「編審」一職,李中議員接著表示黃馨慧議員日前曾質詢王局長獨厚遠景出版(晴光、飛頁同屬同一負責人),該出版社得標率100%、狂撈4330萬,他循線調查相關標案的評審委員名單後赫然發現,只要是文化局局本部林承謨編審擔任評審委員或召集人時,遠景就能順利得標,當中他擔任召集人的遠景標案就累積金額就高達3,384萬。
李中接著問局長,編審可以擔任召集人嗎?局長竟然是回覆他沒有擔任那麼多次,顯然局長明知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七條:「召集人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者,應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之。」之規定卻仍舊違法指定不具一級主管身份的林姓編審擔任召集人。
經查林姓編審是筆名林沈默的台語詩人,與王局長在1982年創辦「漢廣詩社」,是局長大學時期的好朋友,也難怪王局長一上任後就安排已經從報社退休的林先生進入局本部擔任編審,還大搖大擺地讓他多次擔任招標評審委員的召集人。
李中議員此時糗王局長說給好朋友的職務不夠大,如果是讓他當一級主管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李議員也指出依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13條:「採購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行為,其主管知情不予處置者,應視情節輕重,依法懲處。」王局長顯然是長期知情卻知法犯法,身為文化人卻做出重傷文化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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