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議員關心老舊監視器汰換 中市警察局:持續加強養護及更新、力求效能最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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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9)日進行定期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陳淑華關心台中市電子監視器汰換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警察局表示,台中市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自88年(原縣區自94年)起開始建置,110年以前主要均採新增建置,以綿密電子城牆,強化台中市治安維護;由於建置時間長、數量多,對治安要點的涵蓋度已高,自111年起將主要經費投入汰舊換新,以維持系統整體效益。
警察局說明,台中市治安要點錄影監視系統計有7,273組,共3萬2,378支鏡頭,使用年限為5年,逾齡監視器透過妥善的維護保養,均能扮演治安維護、遏阻犯罪的重要角色。為加強維護保養電子城牆,力求裝備效能最佳化,市府今年編列維護費9千5百多萬元投入保養維護,1至4月系統妥善率均達99%以上,能有效輔助偵辦各類刑案調閱影像佐證。
警察局指出,為持續優化系統,市府自111年起逐年針對老舊監視系統辦理更新,今年更挹注經費1億275萬元辦理,較去年增加3,600萬元,將持續爭取市府經費加強養護及更新,維持良好效能。
針對建置廠商,警察局說明,今年度建置廠商「利隆科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103年登記成立,具我國其他縣市錄影監視系統建置實績及經驗,如110年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鎮鳥嘴潭人工湖周邊道路遠端錄影監視系統建置案、嘉義市政府警察局-112年度雲端影像分析系統採購案等,今年也承接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整合計畫第25期建置案,對於錄影監視系統確具履約能力。
警察局表示,將加強履約管理,以維護建置品質。依政府資通安全政策,警察局標案均已於契約明訂不得使用中國廠牌的軟硬體通訊產品,警察局將持續督導要求廠商依規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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