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校園霸凌通報110年至今638件 市議員張芬郁抨擊教育局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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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校園霸凌通報案件從110年到今年5月,通報件數多達638件,市議員張芬郁表示,校園霸凌通報件數年年增加,教育局處理態度慢半拍且消極,造成被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也影響雙方當事人受教權,要求教育局以更積極態度面對霸凌事件。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台中市110年到今年5月,校園通報霸凌件數達638件,教育局和學校接獲霸凌通報理態度非常消極,最後確認是校園霸凌事件61件,其中生對生55件、師對生6件,更多霸凌通報的當事人沒有被接住。
張芬郁指出,去年科技部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學系調查,超過七成的青少年認為「個人」與「人際」面向很重要,台灣自殺防治學會也在去年公佈,有15%民眾表示曾經持續被霸凌,被霸凌地點以「學校」(68.3%)居多,最多是「言語霸凌」(81.8%),在曾經被霸凌者中,59.4%出現明顯身體或心理傷害。
張芬郁表示,學校人際關係是孩子生活的重心,當他們感受到「被霸凌」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學校或教育局接到霸凌通報,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採取「調和、調查和處理」,教育局看重的可能是這件調查後「到底算不算霸凌」,但家長和學生的感受是「有沒有被處理」。
張芬郁表示,以《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得知發生霸凌時,20個工作日內通知是否受理;5個工作日內,組成處理小組進行調和或調查;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和報告,提給防制委員會審議,處理小組在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還可以延長二次為限,每次一個月,等同一件霸凌事件處理結束都過了一學期。
張芬郁表示,《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為保障雙方學生的受教權,必要時可以採抽離或個別教學,或暫時安置到其他班級或協助轉班,但教育局抗拒處理,讓學生在班級上的相處愈來愈困難,甚至造成集體言語霸凌,她實際受理的案件,去年底發生的事件,到目前程序還未走完,其中一位當事人還在家遠距教學,案件已演變成司法訴訟。
張芬郁要求市長盧秀燕,在高民調情況下,積極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讓台中市的小孩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們在學校很安全,不用擔心被霸凌」。
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20日的確認時間確實太長,會要求各級學校加速受理霸凌事件,儘快確定是否受理,進入下個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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