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費欠繳金額累計高達2億多元 交通局無力催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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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市府交通局建置不少停車場及路邊停車位,不過,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金額目前累計突破2億元,市議員李天生6日質疑,市府交通局無力催討,造成市庫收入減少,值得檢討。
李天生指出,依審計部報告,台中市路邊停車費欠繳費用,106年以前累積的金額為1億4,172萬餘元,至110年底累計達1億8,813萬餘元,至於111年欠繳金額計1,537萬8千元,112年計2,087萬8千元,加總起來已經突破2億元。
李天生感慨,基層同仁沿街開具停車費繳費單,十分辛苦,同時停車費用並不高,交通局並且提供「線上繳費」等便民服務,為何還有如此高額欠繳停車費用?要求針對欠繳車輛進行通報強制拖吊,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問題。
交通局長葉昭甫和停車管理處長盧佳佳分別說明,目前積欠停車費用,只要繳交1張停車罰單即可領車,己經提案修改停車場管理辦法,要求全部罰單繳清後,才能領回車輛,希望制止不肖人士鑽取漏洞。
葉昭甫並強調,交通局積極辦理停車費催繳作業,倘民眾經催繳後仍再未繳,則進行舉發;經查辦理催繳舉發作業及函送執行後,停車費到繳率為約99%;另查臺中市路邊停車費收入每年約15億元,近5年,停車欠費年平均約1,409萬,欠費占比僅約0.93%;此外,並針對大額欠費車主發動行政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約1,176萬元,以維護政府債權。
此外,交通局除催繳作業外,每季篩選欠費1.5萬元以上則通報車號清冊匯入開單員PDA,優先通報拖吊;並針對欠費車輛強制停用月票購買資格,需繳清欠費才能購買,讓市民公平、合理使用本市停車資源。
交通局統計,近5年內,積欠停車費及工本費前5大車主,依序為:1、蔡O誠119,035元。2、張O騰110,685元。3、徐O賢99,509元。4、劉O鋐88,015元。5、趙O宜85,860元,上述5案均已函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後,核發憑證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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