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退費條款引爭議,中市府強硬介入,捍衛消費者權益不容妥協
記者曾彥霖\臺中市報導
針對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疑似偷拍案件所衍生的退費爭議,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重申市府立場,強調業者除應妥善處理退費事宜外,更不得以退費為條件,要求消費者放棄其應有的法律權利。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與衛生局已於今日聯合前往該集團台中分店進行稽查,針對退費文件中涉及「放棄其他民刑事請求權」等不合理條款,要求業者立即修正,以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此案肇因於業者可歸責之事由,導致消費者無法安心接受原契約服務。業者既然同意退還尚未施作課程費用,即應依法妥善履行,不應再附加任何限制消費者權利的條件。他特別強調,若退費文件要求消費者拋棄人格權損害賠償請求或其他法律權利,此舉已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所揭示的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有不當限制消費者權益之虞。市府稽查小組已當場要求業者刪除相關文字,並限期改善。
衛生局方面則表示,依據《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對病人隱私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除配合檢警持續釐清是否涉及非法攝錄設備外,衛生局亦針對診所內諮詢室、針劑室及診療室等區域的監視設備設置情況進行行政調查,以確認是否存在未具特定用途或未經病患同意的攝錄行為。相關資料已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後續若經司法調查確認違法,將依法究責裁處,絕不寬貸。
法制局提醒廣大市民,在辦理退費時,若發現文件中載有「放棄此件其他民刑事請求權」或「不得對外發表言論」等與退費無直接關聯之內容,應堅決要求業者刪除後再行簽署。若因拒絕簽署相關條款而遭拒絕退費,建議民眾務必保留現場照片或相關證據,並立即提出消費申訴,市府將全力協助處理。此外,市府亦持續與行政院消保處及消基會保持密切聯繫,若後續有啟動團體訴訟的必要,將全力協助台中市民爭取應有權益。
法制局補充說明,今日現場稽查時,崇德店上午約有20人完成退費登記,業者表示相關表單為既有退費格式,並非針對此案特別擬定,現場亦有專人協助辦理退費;經消保官要求後,業者已同意刪除相關棄權條款。另文心店稽查時,相關文字已完成刪除。
台中市政府強調,市民的隱私安全與消費尊嚴不容任何妥協空間,市府將持續嚴格把關醫療與消費環境,堅定守護每位市民的合法權益。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