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為官者之「擔當」與「人心」
《 鄭杰的觀點 》
聞說為官者,首重「擔當」。此二字,說來輕巧,實則重逾千鈞。然觀今日之世,能真正擔此重者,又有幾人?或曰:賞罰分明,乃為官之要義。功則歸己,過則推人,此等伎倆,在官場中已是見怪不怪的「常態」了。
下屬之功,往往化為上峰之勳章;上峰之過,卻能輕易轉嫁於無辜之屬僚。更有甚者,為求政治之穩固,或為保自身之烏紗,竟可將無辜者推入深淵,以儆效尤。此非賞罰分明,乃賞罰不明,抑或曰,賞罰只為權術服務耳。
古語有云:「財散人心聚,財聚人心散。」此言,於官場亦然。若為官者,汲汲於私利,聚斂財富,則人心必散。屬僚離心,民意背離,終不過是孤家寡人。反之,若能散財於眾,惠及下屬,則人心自聚。然此「散財」,非僅指金錢,更指權力、榮譽、乃至於那份「擔當」。可嘆,在許多為官者眼中,那份「擔當」竟也成了可以推卸的「財富」。他們寧願聚斂虛名,聚斂權力,卻不願散去那份本應屬於自己的責任。
於是,我們便看見了那些因「政治考量」而重懲屬僚的戲碼,一幕幕在權力的舞台上上演。這不是擔當,這是怯懦,這是對人性的踐踏,更是對公義的嘲弄。魯迅曾言:「從來如此,便對麼?」今日之官場,種種積弊,亦可作此問。若為官者皆如此,則國之將何?民之將何?此非危言聳聽,乃是切膚之痛的警醒。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新華報導》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