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績優選手3,883萬培訓金全數撥付 運動局長:感謝締造城市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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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全國運動會台中市代表隊勇奪56金52銀54銅的佳績,市府除頒發高達7,288萬元的獎金,獎勵辛苦付出的選手與教練之外,台中市長盧秀燕自108年起首度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辦法,責成運動局積極趕辦撥付113年度的培訓金,總獎金達3,883萬元已於農曆年前全數撥付,讓大家喜迎龍年,更鼓勵台中子弟持續精進,再創佳績。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感謝選手與教練的努力,以傲視全國的實力帶給台中滿滿的光榮感,除既有的體育獎金之外,盧市長上任後即增訂培訓獎助金辦法,讓當年度參加全運會摘金奪牌選手享受到這項福利,110年運動局再度修法加碼,獎助金一併提高,以個人金牌為例可領取總金額48萬的培訓金,支持平時訓練所需,市府積極照顧台中選手不遺餘力。
李局長強調,為培訓及照顧選手,在個人項目第一名,頒發每個月2萬元培訓金,團體第一名則頒發每個月1萬2,000元。112年全運會台中市表現傑出,締造隊史五大紀錄,包括「足球」勇奪本屆賽會首金,完成三連霸;「划船」創歷史紀錄,勇奪3金;「射擊」締造隊史紀錄,勇奪金牌;「田徑」由年紀最輕13歲選手陳羿岑,勇奪金牌;「自由車、游泳」則拿下最多金,均勇奪9面金牌,還有包括柔道、角力、跆拳道、保齡球、輕艇、棒球等項目,每一面獎牌都證明台中體育選手傲視全國的實力。
運動局表示,近年台中運動人才輩出,去年亞運臺中勇奪5金、5銀、2銅的佳績,遠超越上屆成績為國爭光,盧市長親自到訪金牌選手的家中,表達恭賀與感謝之意。感謝各界合作相挺,運動局會持續支持選手培訓與參賽,期盼在接下來的全民運動會及114年度全國運動會再創高峰,為城市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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