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記者董惟宣\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5)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何文海質詢台中魚市場及果菜市場疑涉違建部分,還有魚市場繳納稅金情形,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都市發展局表示,有關台中魚市場的漁人町星光市集,其戶外棚架上方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為免申請建築許可的設施物,而其下方涉違建部分,已於112年11月22日認定新違建在案,都發局將請行為人儘速改善,並依「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都發局指出,有關該市場用地作為市集使用,其經經濟發展局核可,無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另針對魚市場南側「農業區」作為停車場使用,經農業局及交通局分別於112年10月26日及11月1日現場稽查,其未經申請作為停車空間,都發局已啟動行政調查,將釐清實際違規使用人及範圍,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裁處。
針對魚市場的高壓電兼資源回收室以及戶外棚架二處違建,農業局說明,已督導魚市場申請戶外棚架雜項執照及進行高壓電兼資源回收室拆除作業。
農業局補充,台中魚市場為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3條第1項第3款組織設立的批發市場,經營主體為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依公司章程推選,並準用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
另有關台中魚市場的課稅情形,地方稅務局表示,地稅局每年均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清查,該市場位於環中路的建築物及土地,均已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有關果菜市場疑涉違建部分,都發局表示,其主建物領有84年等使用執照,將查明該市場是否有違規增建涉及違建部分,如有違建將依規查報,並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處置。農業局補充說明,查其場內垃圾處理場尚未取得雜項執照,已督導台中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申請。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禁止發表涉及他人隱私、含有個人對公眾人物之私評,且未經證實、未註明消息來源的網路八卦、不實謠言等。
3、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