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中關心申請社會住宅需新式身心障礙卡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鄭建勳\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市議員李中關心申請社會住宅需新式身心障礙卡議題,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明,新式身心障礙卡是經衛生局鑑定後把資料給社會局去核發,核發跟換證(舊換新)都是社會局負責,目前已經全面換證。
衛生局補充,有關身心障礙者補助資格,經詢社會局表示,目前舊制身心障礙手冊已全面換證成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如原本即為無期限資格,無須再重新申請鑑定,檢附換證的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即可。
住宅處表示,因社會住宅興建時有5%的通用房型,為將通用房型優先給予下肢障者入住,始要求具備下肢障資格者應檢具可辨識為下肢障之身心障礙證明,因此申請人如領有新式身心障礙卡且其顯示障礙類別第7類,身心障礙鑑定向度為b710b、b730b、s750者,則免再檢附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鑑定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文件,或社政單位開立鑑定表。
住宅處說明,身心障礙證明有經過改版,舊式證明代號僅能識別為肢障,無法區分肢障類別,倘民眾檢送的身心障礙證明為舊式證明,無法判定是否為下肢障時,才會通知民眾應再檢附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鑑定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文件,或社政單位開立鑑定表。
住宅處補充,台中市社會住宅申請以書面審查為原則,故需民眾檢附相關書件供確認,且住宅處人員並無相關專業可判斷民眾身心障礙程度,故需市府衛生與社會局協助,另考量如有個案申請困難,住宅處可研議發文相關單位協助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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