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有關捷順交通停駛一案,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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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捷順交通停駛一案,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回應如下:
勞工局說明,捷順交通前因資金周轉問題未依約定給付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市府已於今年1月9日依法裁處4萬元罰鍰,另針對該公司積欠薪資部分,已於113年2月15日發函限期該公司依法給付,如仍未依期給付工資,市府將依法按次處分。
勞工局表示,已收到該公司勞工等36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擬訂於113年2月23日召開調解會議,勞工局後續將針對工資等事項儘速協處並督促公司依法給付,以維護勞工權益。
另勞工局共接獲39名資遣通報(含駕駛員24人),其中9名經輔導已自行找到工作(含駕駛員8人),另有計有25人申請失業給付(含駕駛員12人)、1人(駕駛員)辦理退休、2人(駕駛員)因多次電聯未果已寄送就業服務資訊至戶籍地,另有2人(含駕駛員1人)目前育嬰留停,捷順公司將待歇業後再行資遣退保。
勞工局表示,針對被資遣勞工,勞工局積極提供在地專人諮詢一站式就業服務,協助辦理求職登記,媒合適當職缺,並依個別需求提供各項就業促進措施(如履歷健診、職業適性診斷等),以協助被資遣員工盡速在短期內順利轉職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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