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與黎明路口 發生一起A2交通事故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與黎明路口發生一起A2交通事故,第四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林進龍說明如下:
一、案由:A2交通事故。(有媒體探詢)
二、發生時間:112年6月25日0時24分。
三、發生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與黎明路口。(南屯所轄區)
四、案情摘要:
(一)經過:1車普重機車(張男,93年次)沿黎明路往文昌街方向行駛,2車自小客車(吳男,83年次)沿黎明路左轉往永春東路往萬和路方向行駛,3車自小客車(曾男,70年次)沿永春東路往黎明路行駛於路口停等紅燈,1車與2車碰撞後再與3車碰撞事故,現場由南屯派出所與第四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
(二)受傷情形:
1車駕駛張男多處受傷。
2車駕駛吳男臉部受傷。
(三)車損情形:
1車:車損嚴重受損
2車:車頭,擋風玻璃受損。
3車:左前車頭受損
(四)飲酒情形:
三方駕駛均無飲酒。
(五)肇因初步研判:
1車:違反號誌
2車:違反號誌
3車: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處置狀況:
已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以釐清還原事故經過。
(七)策進作為:
本分局持續加強宣導與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慢、看、停並遵守號誌行駛,於號誌轉換之際應確實停讓,切勿搶快,以維護自己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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