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
記者黃登洲\報導
針對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工資等勞資爭議一案,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安排於今(7)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就資方應給付工資、資遣費、加班費等進行調處,但因資方未出席而無法進行調解,致調解不成立;勞工可持此次調解不成立紀錄向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申請失業給付。
勞工局表示,召開調解會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予以安排調解機制,協助雙方解決爭議,今日資方未出席,勞工局表示遺憾,希望資方於會後能有善意回應,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勞方訴求,以儘速解決爭議。另有關資方涉有無正當理由未出席調解會,影響勞工權益部分,勞工局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辦理。
為維護勞工權益,勞工局已於調解會後,提供勞工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訴訟扶助資訊,並協助向勞動部勞保局申請工資及資遣費墊償。此次調解會,勞工局也邀集交通局、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列席,說明、提供歇業事實認定等相關法令諮詢服務;台中市就業服務處也派員於現場專案受理失業給付,提供求職服務單一窗口、各類就業服務資源等,積極協助勞工轉銜就業,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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