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文化局今舉辦說明會 研議「台中州廳」修復再利用原則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國定古蹟「台中州廳」獲文化部補助「歷史再造現場計畫」辦理修復工程,歷經108年至112年全面性修復後,市府今年度辦理再利用計畫,並於今(7)日下午在台中市文化資產處一樓大廳舉辦說明會,由研究團隊說明目前彙整歸納之州廳再利用規劃方向及階段性成果,並藉由說明會集思廣益,參採大眾意見以做為未來州廳再利用發展的基本原則。
文化局表示,此次說明會由研究及修復設計監造者郭俊沛建築師針對台中州廳的周邊區位分析,以及建築再利用原則等進行說明,與會者發言踴躍,具有諸多建設性建言與對州廳帶動舊城發展之期待,市府也感謝各方意見,後續將納入再利用計畫內容作為參考。
文化局指出,台中州廳由總督府技士森山松之助設計,為日治時期台中州治所在,設計參採西方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自創建期之後,建築實體保存狀況良好,除本體具有高度近代建築史研究價值,至修復前仍與原台北州廳(監察院)、新竹州廳(新竹市政府)等官署建築相同,維持著地方行政中樞的角色,並於民國91年7月登錄為台中市歷史建築,95年11月指定為台中市市定古蹟,108年4月25日指定為國定古蹟。
文化局說明,台中州廳已完成修復工程,今天說明會所聽取意見將予整體考量,再利用計畫後續將依程序送國定古蹟主管機關文化部審議,並按再利用原則進行建物內部設計裝修。期待州廳能延續歷史意義,除維持一定的辦公機能外,有相當比例的空間將提供市民公益使用,導入藝文活化等活動,成為舊城美學的核心,並兼具復興舊城區的策略發展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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